大致分为以下几类工作: 1、根据《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特警岗位;2、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
3、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也不得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出台新规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1、2010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文,要求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2、2007年,原劳社部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指出,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3、“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则在2008年被写入《就业促进法》。扩展资料:乙肝在中国相当普遍,全国约有10人口被乙肝病毒侵扰。
在这庞大的人群中,有绝大多数的人应该不能看作是乙肝病人,严格来说他们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是机体存在乙肝病毒,但肝功能检查正常,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对生活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所以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乙肝患者应该区别对待。现在中国有关部门已经出示一系列的保护乙肝携带者的政策,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利。
另外还明确指出乙肝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中国将要取消入学及就业对乙肝携带者的限制。对这一问题,各界正在研究讨论,希望能够达成共识,更好地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各项权益。
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合法吗不合法,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另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乙肝的传播方式1.家族性传播我国乙肝高发的主要原因是家族性传播,其中以母婴垂直传播为主,母亲如果乙肝E抗原阳性,所生子女未注射乙肝疫苗,大都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精液中可检出乙肝病
单位是不得随意辞退员工,员工患乙肝,单位也不得以此辞退员工,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小王在苏州工作,因公司未交社保,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与支付经济补偿金1万。在拿到仲裁裁决书之后,公司拒绝履行,小王不知该怎么办。相信很多劳动者在实践中,也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一、 申请时间:区分终局/非终局裁决一般仲裁裁决分为终局仲裁和非终局裁决。如果裁决书上载明本裁决是终局裁决的,那么这个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法律效力了,劳动者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进行一次性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
案情简介:杨某于2014年入职广州xx物业公司公司工作,任保安员。在职期间与公司每年签订一次一年期的劳动合同。2019年5月30日,杨某因病向公司请病假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批准。2019年12月2日,杨某收到公司返岗工作的书面通知,次日返岗后公司并未立即安排工作。直至2019年12月12日,公司才安排其工作。2020年7月29日,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夕书面通知杨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杨某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应如实陈述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亦应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和合理信赖。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后,又不予录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
双方收到裁决书15天内未起诉到法院的,裁决书生效。那么劳动仲裁不给钱怎么办,面对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
上海市7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570元调整为635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元调整为5.5元。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所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些读者来电询问,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该怎么办?南南告诉读者,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受严厉处罚。《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赔偿责任)企业违反本规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两种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合同的话,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仍然解决不了,可以起诉。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一、用人单位没有劳务合同受到工伤怎么办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
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
一、用人单位不给带薪年假怎么办1、用人单位不给带薪年假,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010最新食品安全法对乙肝携带者的规定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 《食品安全法》:“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病毒性肝炎”的范围,把“病毒性肝炎”条款细分明确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规定从
1、已经离职的,原用人单位不会继续交社保,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2、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3、如果离职以后
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工资清单不合法。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单位拒不发工资条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关于bai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0]12号),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可以开展相关检测的行业有:原则上除特警、民航招飞、血战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要求或进行乙肝五项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受检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并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