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合法的,因为有些小区的开发商对于地下停车位享有完全产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可以依法将停车位出售给业主。
⒉但如果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话,自然开发商就无权对地下停车位进行出售,开发商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的行为违法。
出售有产权证的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合法的。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
1、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合法,但需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标准。2、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该区域可以用作经营,进行停车收费,但是产权归属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未经业委会同意不得擅自收费。
一、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是否是合法的 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不一定是合法的,如果是规划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 二、小区车位属于公摊面积吗 小区车位是不算公摊面积的,根据规定,独立使用的地
民法典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合法吗 1、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2、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法律依据】《民法典》二百
法律分析小区地下开发商具有产权的停车位出售合法,具体要看停车位的所有权是否在开发商,如果开发商拥有合法的产权,自然就可以对自己的东西进行处分,那么出售停车位也就是合法的;如果经过认定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停车位,此时开发商无权进行买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
一、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合法吗1、业主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的行为是合法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因此,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
如果在没有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形下,将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不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
一、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是不是合法的 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需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
1、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合法,但需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标准。2、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该区域可以用作经营,进行停车收费,但是产权归属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未经业委会同意不得擅自收费。
1、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合法,但需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标准。2、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该区域可以用作经营,进行停车收费,但是产权归属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未经业委会同意不得擅自收费。
大家在生活中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些看上去属于公共区域的停车位,都已经被对面的商铺占用,不准外来车辆停放,让这些停车位成为了他们的专用停车位。但实际上小区商铺门口的停车位,并不是商铺专用。【律师评析】商铺门前的停车位归属,需要看用地性质。首先,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则属于小区所有,如果在规划红线外,则属于市政用地。
1、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要看具体情况再定,总的来说,收费大概是肯定的,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2、根据《民法典》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该部分车位是属于你们业主所有的。3、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力在业主大会。因此,此部分的车位的划定、管理、收费等应经业
楼顶的共有部分属于该栋楼的全体业共同共有。因此,如果你未经其他业主同意不得而擅自建造花池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征求其他业主同意
⒈一般人肉占车位不违法,但是不道德。⒉如果多次人肉占车位和他人起纠纷的,然后扰乱公共秩序的,会先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⒈一般人肉占车位不违法,但是不道德。⒉如果多次人肉占车位和他人起纠纷的,然后扰乱公共秩序的,会先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按照国家规定停车位标准尺寸如下: 1、大车停车位:大车停车位宽4米,长度7米到10米,视车型定。 2、小车停车位:小车停车车位,宽度2.2米到2.5米,长度5米。 3、旁边道路小车:单面停车5米宽,双面6米,大车8米 相关阅读 我国建筑规范中对车库、停车场设计标准规定得比较复杂,并分为四个等级,并没有规定所谓“标准车位尺寸”,而是规定了相应最低满足的尺寸,如车长不大于6米及车宽不大于1.8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