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表达自己意愿的自由,只是,可能会被忽略不计了。申请人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只要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证据就有很大的机率胜诉。证人证言是我国民诉法所限定的一种合法的证据形式,虽然无物证,但有其它的证据如书证、视听资料等,或就凭证人证言就足以证明原告所主张的事实的,原告的主张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官司就能打赢;如果所有证据不够于证明原告主张的事实的,则有败诉的可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老楼加装电梯只是在一个单元内进行,其他单元没有权利反对的。
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可以通过,但安装时不能侵害不同意者的权益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住一楼需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
【读者咨询】 我家住在一个老旧小区,楼内有6层12户居民(业主),每户住房面积相同。最近,三楼至六楼的8户居民提出加装电梯申请,但一楼的两户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加装电梯吗? 【律师答复】 天津击水
近年来,老旧居民楼业主集资增设电梯已在不少城市成功铺开,旧楼加装电梯在给居民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引发不少矛盾,一些业主由于自身利益受到影响或觉得费用太高,往往不愿出钱分摊电梯加装费用。为了公平起见,防止这些没有参与出资的住户使用电梯,出资加建电梯的业主一般会在加装电梯时安装电梯刷卡系统,只有持电梯卡的人才能使用电梯。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原来那些没有出资加建电梯的住户,在电梯加建完成后可能具
旧楼加装电梯不是“拍脑袋”决策,其中牵涉了业主们方方面面的利益,且往往出现高层业主与低层业主站在谈判对立面的情况。高层业主尤其是家中有老人的,他们希望通过加装电梯来改善出行;而对低层业主来说,旧楼加装电梯并不会使其受益,反而可能因为加装电梯影响房屋的通风、采光,甚至产生噪音干扰,造成房屋价值贬值。因此,旧楼加装电梯过程中经常出现低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并要求高层业主赔偿损失的情况。
你好,城管拆除违建的房屋是需要法律文书作为依据的。首先必须有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且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已经生效。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36条和3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之前,必须履行催告义务, 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如陈述申辩成立,则不予强制执行,如陈述申辩不成立且当事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拆除违建之
你好,建议你报警处理
您好 树木2米以上,距离朝南窗户应在12米,距离朝北窗户应该在8米
您好,根据现有描述我们难以给出具体意见,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详细描述一下,我会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法律意见!——我团队曾代理多起劳动争议及工伤案件,擅长用法律武器打出一套“组合拳”,帮助劳动者最大限度获得赔偿!
公司的钱转到个人账户,是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如果没有合法的程序,属于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你好,可以根据签定的合同约定处理
要看是否侵害业主的权利,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物权法
你好,没有规定有补偿的。法律依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首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二)应当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同时应当经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三)增设电梯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申请人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四)增
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
建议你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则再起诉解决
安全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书要想在法律上有效,就必须在各个细分的要素上符合法律要求,接下来具体说明:1、民事主体。签署保证书必须是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情况下签署的;2、保证书内容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