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起始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是否合法
1、合法,劳动合同签署日期和合同日期可以不同,按照实际入职日期计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必须必备哪些条款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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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可以早于签署日期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有效期是可以早于签署日期的,例如合同在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
1、仍然具有效力2、借条上的借款日期是约定的时间,如果实际交付借款的时间【即知转账时间】晚于约定的时间的话,那么视为实际转账道时间为借款时间;从合同性质来说,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实际交付借款时合同才生效,所以说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具有法律效力的。3、当然要妥善保存转账凭证,因为版一旦出现纠纷的时候需要诉讼解决纠纷的时候,举证时候会用到的,可以为你省好多力的。借条的转账日期与打借条日期不一致是
公司更换名字,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而劳动者没有签订,是按照原来的劳动继续履行的,不能得到赔偿。员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这个要求是没有依据的,法律不会支持的。如果公司因为更改名称而解除劳动合同,则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约定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n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合同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案情简介案例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苏民申1440号袁女士是江苏某保洁公司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6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签订前晚于合同施工日期,应当是双方对之前工期的状态达成了一致,只要参照合同条款就行,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一般都是合法的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可以吗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是先有合同再开票,但是只有双方认可问题不大。但开发票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要是有一方不认可可能会一定的争议。还需要看下业务实际完成或提供的时间,这个对于发票开具也是很重要的,但是还是建议合同早于发票,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更有保障一些。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根据试用期来约定的期限。必须有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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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应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劳动保险金。单位违规辞退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1、如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一份,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双方各执一份,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公司盖章;给劳动者带来损害的,公司要予以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有必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
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自愿与其订立的,劳动者事后反悔,要求确认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民法院是否支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符合该条款所列的三种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法
教育局要的劳动合同,一般是备案到劳动局、社保局的,因此,劳动者不仅要提供劳动合同书、社保手册复印件的。
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
1、如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一份,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双方各执一份,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公司盖章;给劳动者带来损害的,公司要予以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如果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则不管事实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均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企业能证明双方确实不存在劳动关系。2、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则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开始应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两个概念,用人单位即使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但不能免除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缴纳了养老保险,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用协商、仲裁、起诉等方式处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