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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门诊费用报销如何办理

问题描述

安康市门诊费用报销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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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康市门诊费用报销如何办理

首先在医院用医保卡进行挂号,然后正常看病开诊断取药,最后直接用医保卡进行结账。

二、安康市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条件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三、安康市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材料

1. 诊断证明(急诊提供)

2. 病历复印件

3. 门急诊费用清单

4.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

5. 银行卡号

6. 医疗收费票据

四、安康市门诊费用报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门诊费用是医疗保险能够报销的一个小项,住院和大病也是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报销,门诊费用报销的费用比例是比较低一些的。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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