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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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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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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流程有哪些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

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二、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办理门诊治疗费用的报销可以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办理,这样才能依法办理成功。对于老百姓来说费用的报销可以减少治疗费支出,这就能让更多的家庭能看得起病,可见这对于大家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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