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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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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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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申报的提前退休工种应在国家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范围内。

2.参保人员从事的工种岗位,已经原我市或外省市劳动行政部门确认为提前退休工种。

3.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按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

4.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原国务院主管部门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5.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由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企业负责核实,若情况属实,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企业或存档机构申报初审。

(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表》、《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汇总表》、《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情况表》、提供本人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书面申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档案及其他从事特殊工种相关原始材料)——各集团总公司、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或区县人力社保局对申报人员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二次公示,出具初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将申报材料退回。第五步:市人力社保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其提前退休资格。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将申报材料退回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局发[2016]31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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