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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贪官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还是一个不孝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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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贪官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还是一个不孝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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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耀,山东省梁山县人,他从1984年起,先后任安徽宿县县委书记、阜阳地委书记、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

因涉嫌受贿犯罪,王昭耀于2005年9月17日依法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2007年1月12日,王昭耀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至2005年春节期间,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先后294次非法收受44人或者单位的贿赂共计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对649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月27日《检察日报》刊登了《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悔过书披露》一文,披露了王昭耀在庭审时所作的陈述。    王昭耀在庭审中陈述:“当年为供养我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

记得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放学回家的我吃,自己则吃树皮和草根(说到这里,王昭耀声音哽咽,流下了眼泪——笔者注)。

现在,我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仍住在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对老家来说,我没做过什么贡献,妹妹是农民,她的两个孩子在外地打工;

弟弟年过半百,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依据法院查明的事实,王昭耀的非法财产高达1300多万元,尽管有这么多的财产,但他舍不得拿出一点来尽孝道。

   王昭耀对妻子家的亲属很关照,两个妻弟都因他利用职权得到了提拨。但是王昭耀对待父母和兄弟姐妹却很清廉,从来没有利用职权照顾过他们。

王昭耀兄弟姐妹三人,他是家中老大,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的弟弟是企业的临时工,妹妹是农民,妹妹的孩子也在打工,老父母一直在农村生活,住着破烂房子。

    兄妹三人中,各方面的条件算王昭耀最好。父母那么艰难的把他培养成人“成才”,作为长子本应对父母尽更多的孝道,但是王昭耀升官发财后却忘了父母养育之恩。

他在城里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却让老父母在乡下过着悲惨的晚年。   我们不是主张王昭耀用非法收入来对父母尽孝道。王昭耀作为一个副省级高官,凭正常工资收入完全可以改善父母的生活条件,使老父母过上舒适的生活,让老人家安渡晚年,不至于让80多岁的老父母住在破烂不堪的房子里。

   贪污受贿是对国家的“不忠”,不赡养父母属于不孝。大贪官王昭耀就是这样一个不忠不孝之人。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附《检察日报》刊登的《王昭耀“悔过书”》    面对神圣的国徽,我深知自己罪行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大,我的所作所为玷污了的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的威望,挫伤了党群、干群关系。

由于我忘记了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殷切重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被组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将受到国法的严惩,我觉得这完全是罪有应得。

  我出生在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为供养我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

记得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放学回家的我吃,自己则吃树皮和草根(说到这里,王昭耀声音哽咽,流下了眼泪——笔者注)。

现在,我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仍住在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对老家来说,我没做过什么贡献,妹妹是农民,她的两个孩子在外地打工;

弟弟年过半百,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我是大学毕业后被组织分配到安徽工作的。在安徽,我是一个外乡人,又没有什么背景,不到40岁就被提拔为县委书记(1984年1月任宿县县委书记),是当时全省县委书记中唯一的省委委员;

任地委书记时(1987年5月任宿县地委书记),是全省最年轻的地委书记。48岁那年我当上了副省长,后又被提升为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我深深懂得,这些都是党组织的精心培养和教育的结果。  我多年从事党务工作,曾经分管过纪检、政法工作,对党纪国法不是一窍不通。

我也曾扪心自问:金钱对一个人来说,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真是小农思想作怪,侥幸心理占据了头脑。

我的教训验证了那句古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回忆这些年来,面对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忙到晚,也够辛苦的,看到老板们一个个大把大把地捞钱,潇潇洒洒生活,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吃亏了,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念头。

当年在地委工作时曾经作出的承诺慢慢开始动摇,从接受一瓶高级酒、一条高档香烟、一件名牌衣服,到1992年春节接受张某送来的1万元现金,一开始还是在推来推去中不自然地收下。

觉得拒绝了人家,面子上过意不去,但似乎又觉得利用职权收受金钱不应该,思想上的斗争非常激烈,可是在下不为例的借口中产生了侥幸心理。

思想上的防线一旦决口,就会一泻千里,防不胜防。从起初的收受几千元到后来几十万元,我都来者不拒,且收得心安理得,逐渐变得麻木不仁,结果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

收了礼后,我便插手干部使用和人事安排工作,通过各种手段提拔亲信知己。人事安排,对当时的我来说,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打个电话或者开会时给有关人员打个招呼就完事了。

  人一旦政治上失节,后果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就在王怀忠等人案发后,会议传达、媒体介绍了案情,特别是看了有关录像,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想到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后怕,主要是担心东窗事发。

在这种情况下,我惶惶不可终日,赶紧和家属绞尽脑汁清理了一下近年来收受的礼金,在心里列出了一个“清单”,并四处转移,对认为是不够可靠的人送来的礼金进行退还。

晚上回到家中,每当有人登门拜访,我就匆匆上楼,装作不在家,以为客人送来的金钱、礼品,反正不是自己亲自收下的,家属收礼,与己无关。

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真是自欺欺人。我现在常常这样想,为什么过去收入低、生活苦,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而心里却感到很踏实;

现在吃不愁、穿不愁,可以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可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这恐怕还是思想认识问题,还是自己意志薄弱、精神空虚的原因。

  我在安徽工作了37年,走遍了淮河两岸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田间地头都曾留下了我的身影……我的奋斗和拼搏,党和人民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和地位,而我却一意孤行,辜负了当地百姓的重托,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

时间不会倒流,我要彻底悔罪,并愿配合有关部门,现身说法警示党员干部,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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