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社局:劳务派遣新规让临时工不再廉价
成本增加
同工同酬+中介费
同工不同酬、不买社会保险,这些都是经常出现在“临时工”身上的问题。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同工同酬让劳务派遣用工成本上升,企业无法再通过此途径节约成本。此外,企业还需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即人们通常说的中介费。
这样计算下来,劳务派遣成本比直接招聘员工还高,企业自然就不会再选择这一方式。
有媒体报道,目前在东莞等地,已经出现了受制于新规,很多企业减少劳务派遣员工用量的情况。而这样的现实效果,正印证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适用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暂未明确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暂行规定》。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条规定针对的就是“假外包、真派遣”情形的处理。
该人士还介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逐步加以妥善解决,此次规定暂时没有明确。
下一步,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予以规范。
岗位限制
辅助性岗位要经民主程序讨论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暂行规定》还对“辅助性”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在单位内公示。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这大大遏制了之前辅助性岗位因缺少认定程序和标准而被用工单位所滥用的趋势。
不过,也有个别情况例外。《暂行规定》中明确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退休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很多同学在后台问鱼小保,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有什么变化吗?现行政策下我国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最近,就有一地的官方进一步明确了女性退休年龄规定,具体有什么变化?赶紧跟鱼小保一起看看~1女性退休年龄定了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12月1日,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相关问题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根据
劳务派遣合同是需要在人社局备案的。所以,劳务派遣合同在人社局查不到原合同,但能查到是否签订了合同。按照工作职能,企业用工要到人社部门也就是劳动局进行备案,人社局劳动备案科要对企业和职工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备案记载。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
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举措.
政审一般是由人社局进行审核,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参加。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退休办不下来找以下部门申诉: 1、符合退休条件社保中心不给办理退休手续该找先社局保或人社厅投诉; 2、当事人可以直接诉讼社保中心; 3、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分情况具体处理: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对符合退休条件,未办理退休手续,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等; 4、当事人可以向劳
你好,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处分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第三十七条 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如果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标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负伤的;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一、劳务派遣新政策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36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20〕219号您提出的关于在退休审批过程中对有“除名”和“自动离职”两类情形职工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改革,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建立了个人缴费制度。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
2022年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公布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1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
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简称,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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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
一、特殊工种单位没有向人社局备案该怎么办没有向人社局备案,这并不影响特殊工种的认定。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特殊工种的工种范围和工种名称不是人社局确定,也没有权力确定。只能是原国家
劳动法劳务派遣新规定是什么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新的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现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快速增长,部分企业突破“三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和一般工作岗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为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
在企业里如果只是普通的会计可以到50岁就退休了,因为在会计工作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按照管理人员的编制来进行录用的,所以有些会计是可以在50岁就退休的。人社局记载是工人身份证明您的编制就是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