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考勤管理,或许让HR最头疼的问题莫过于员工迟到问题,严格管理,有时候显得不近人情,生活在大城市不可避免一个字“堵”, “堵车”是家常便饭,“地铁”出现故障也在所难免,因此,偶尔“迟到”也应该可以被谅解。
但其中也不乏一些员工无视公司考勤制度,屡教不改,迟到理由花样百出。
考勤管理不好,人力资源部门难辞其咎,为了整治考勤,公司往往会制定了一些考勤制度,比如: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不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
迟到一次罚款20元;当月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100元;当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扣除当月基本工资30%;
忘记打卡者每次扣10元;代打卡者每次扣2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因此,确定公司的考勤制度是否有效,应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内容的合法性。即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2、民主程序。主要包括:
(1)讨论程序,即与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讨论规章制度的草案,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可提出方案和意见;
(2)协商确定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协商确定制度文本。
3、公示程序。即用人单位应当直接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罚款实质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经济资源的单方剥夺,这种剥夺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
企业罚款的法律渊源是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该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因此,设立罚款制度已丧失法律依据。
实践中,一些企业以罚代管的现象往往极大损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易引发劳动争议,且这种经济处罚的形式令劳动者的逆反心理,反而适得其反,难以达到促使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借此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管理目的。
此刻,HR是不是在想,不能罚款,难道要对员工的迟到坐视不理吗?
建议企业在当前法律环境下,相应的调整劳动用工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行使用工自主权,对劳动者从“威胁”管理转向激励鼓励,从不平等(从属)管理转向平等(协商)管理,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
例如:对于劳动者的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企业采取复合工资制工资,即多个组成部分的累加,有相对固定的,如岗位、职务、技能工资等,也有相对浮动的,如提成工资、绩效工资、各种奖金等,注重及时考核,强调对员工进行激励;
对迟到的员工进行罚款不妥,但可以不发“全勤奖”,采取扣分、记过、警告等等其他方式,往往更能达到管理的效果。
综上所述,企业设立罚款制度无法律依据,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企业考勤管理制度汇编附:1、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员工病假管理制度;3、员工工伤管理制度;4、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5、员工放假管理制度;6、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7、待岗人员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体现考勤管理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保证企业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员工考勤:1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2018年起已取消2018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对于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规定已经删除了“相应资质”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亦于2018年3月8日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因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罚款制度不合法。劳动者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应当有法律的授权。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员工手册中约定,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采取罚款措施是没有法律授权的。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享有罚款权,如无特别规定,只能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法律依据】
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上)1.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8:00-11:30下午工作时间:12:30—17:001)每周工作六天,周日休息一天。周日各部门需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可于周六休息一天。周一至周五如无批准不予安排休假。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否则不予安排串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此串休只可当月累计。3)公司内宿员工7:30打卡上岗。4)各部门每月30日
第1条绩效考核目的1、绩效考核是在必须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透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潜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第2条绩效考核作用
一、预重整的基本概念所谓预重整,是指在申请重整之前,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法庭外协商制定重整计划,并获得债权人多数同意后,借助重整程序使重整计划发生约束全体债权人的效力,以早日实现债务人复兴的一种拯救机制。预重整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第一,在向法院申请重整之前,债务人和债权人已经进行了协商,并且拟定了企业解困的重整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正式重整方案的核心内容;第二,债务人请求债权人针对该方案进行了表决,
企业随便罚款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权,具体流程如下:(一)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二)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企业对员工罚款合法吗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的机构行使。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企业随便罚款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权,具体流程如下:(一)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二)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企业对员工罚款合法吗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的机构行使。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__ __ __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收入水平,调动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
不合法,因为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科学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办公时间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实行范围及打卡时间1、在公司办公区域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有公司员工适用本管理制度。2、员工应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各打卡一次,上班时间为上午7:30,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 二、打卡机位置和保管打卡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
什么是乐捐?第一次听说“乐捐”是去年。去年服务的顾问单位请我们审查他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其中对于轻微迟到的处罚为“乐捐”形式。百度百科对乐捐的定义是向关帝庙捐款,这种民俗早在明清时代就流行了。我说的“乐捐”显然不是这种,是公司内部罚款的形式而已。企业通过规章制度规定了乐捐,一旦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某些管理规范,则需要“乐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种乐捐不是自愿性质的,员工一旦违反某些管理性规定,都由企业强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 考勤范围: 2.1 公司在册员工。 2.2 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 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 考勤打卡时间: 4.1
企业不可以罚款。即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个损失赔偿可以从工资里扣,但是最多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国有企业在对于员工进行薪酬管理方面跟私有企业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有哪些原则呢以下是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__ __ __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收入水平,调动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
公司(企业)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控制,简化审批程序,适应管理需要。2职责21费用经办人: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自觉控制、压缩费用,提供记载费用真实发生的合法、有效单据,按本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提供审批记录,对单据的真实性、审批程序记录的真实性负责;22各部门总经理: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