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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恢复后单位不安排工作怎么办
一、工伤恢复后单位不安排工作怎么办工伤恢复后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从而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
写工伤私了赔偿协议须要见证人签字吗
不需要见证人签字,但是大概赔多少钱,何时支付,不能按时支付如何保障都得考虑进去,对方是单位要去单位盖章
员工在运动会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在拔河项目中扭伤脚案例 2022年4月23日15:10分,某公司厂区内组织趣味运动会,员工在拔河项目中意外摔倒,后经医院诊断:左膝韧带损伤、膝关节扭伤。公司申请工伤认定,某市人社局以“员工在本次事故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焦点 认定工伤,在于该团建活动是否因工作原因,是否
工伤九级伤残,只赔4000元?法院:不行!
建筑工人杨某在施工时不慎锯伤左手大拇指,建筑公司与其签订了一次性赔偿4000元的调解协议。后杨某被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为工伤九级伤残,劳动仲裁机关裁定建筑公司需支付杨某工伤保险待遇14.6万元。建筑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遂将杨某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双方按照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履行义务。 11月21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应当予以
我想了解一下退休人员能否买工伤保险
退休人员不能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购买的,职工不用缴满工伤保险费。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而退休人员是属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不再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胜诉后单位上诉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仲裁会留案底吗?劳动仲裁会有什么影响呢?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并且,目前找工作,入职的时候,企业也不会查档案。也只有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时候,可能会查档案。但是,劳动者维权的记录,也不算污点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需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等。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之后开庭审理,并且会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在立案
仲裁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⒈仲裁需要双方同意。⒉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所以当事人想要成功申请仲裁的,需要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
劳动工伤1-10级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国标) | 劳动法行天下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14) 及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会发布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判断依据 4.2晋级原则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4.4门类划分 4.5条目划分 4.6等级划分 5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1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对公司有影响吗?
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常识,维权意识薄弱,怕麻烦、甚至不敢跟公司发起冲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动用法律的力量去保护自己。这就使得很多公司愈发嚣张,仗着员工不维权、不跟他们硬拼,便使各种坏招出来,例如调岗、引导员工主动请辞,一些本应支付的赔偿也不不主动偿还。实际上员工如果真的迈出一步,勇敢一点,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向公司说不,那么劳动仲裁一般都能获胜,其实不管对大公司、小公司来说,劳动仲裁都是绝对有效的办
2023年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1年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具体标准如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03〕8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3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和需要什么资料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和需要什么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按填表说明填写); 2、工伤职工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您好,我现在失业超过六个月了,之前跟公司通过劳动仲裁得到了赔偿金,只办理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现在能不申请失业金?我公司为我交了有八年多的失业险
2020年3月到12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已经满了,但是还是没有找到工作的的失业人员以及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但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三、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劳动仲裁超过60天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45天期限,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了。因为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
工伤几年后出现后遗症能否要求赔偿?
因工伤出现的后遗症可以要求赔偿,工伤造成长期后遗症的,职工在职期间工伤复发时,可以再次依法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生活护理费等费用。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工伤复发的,依旧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
没有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怎么给发工资吗
一、没有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怎么给发工资吗工伤鉴定期间,主要是看员工什么时间去鉴定的,如果过了停工留薪期之后再去鉴定,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待遇支付员工工资,如果是医疗终结之后马上去申请鉴定,那么在鉴定结果下达之日前都可以属于停工留薪期,是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的,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计算发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职工长期熬夜上班引发的心脏疾病房颤算工伤吗
2012年5月8日,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出台的《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夜班”给出明确定义,是指企业在22时至次日6时这一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时间达2小时及以上的情形。但是,这一意见稿尚未正式颁发。所以,熬夜衰老算工伤这句话是不成立的。在法律保护难以触及的灰色地带,加班几乎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它给劳动者造成身体的亚健康状态及长期损害,并未得到应有承认、补偿。
上班途中崴脚是工伤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班途中崴脚是工伤吗”的解答如下:上下班途中崴脚是不属于公司的。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怎么取证
一、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怎么取证 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由劳动者自行取证,用考勤签名或者钉钉打卡记录来进行证明,如果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怎么取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
施工现场只缴纳了施工保险,未缴纳工伤保险。如何补偿残疾
你好,可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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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要交费吗
工伤认定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
肋骨骨折工伤等级认定标准
我想咨询一下,济南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标准是什么
我在单位受了工伤,自己买的有意外险,保险公司赔付了,那么单位还要再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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