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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房产代持”是否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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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房产代持”是否受法律保护
1个回答

问题: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没有购房资格,想出资托别人先买,然后等有购房资格的时候再把房子转到我的名下,这样可以吗?

会受法律保护吗? 回答:您好,房产代持在法律上虽无明文规定说允许或者不允许,此种情况一般是以订立合同的方式体现的,只要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代持合同是处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应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

    但是,在房屋代持的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法律风险的把控。你们双方签的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也就是说,如果代持人动了想处分房子的心思,有可能会处分您的房产。

届时房子没了,您只能以此合同为证主张其他法律权利。建议在拟合同过程中,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做好相关的风险把控,如在合同中把双方的地位、权利义务约定清楚,特别要约定好房屋权属的归属、产权过户时间及双方违约责任、承担责任方式、计算标准。

二是保留好证据。实际出资人在购房时最好保证资金从自己处直接支付给出售方,并保留所有票据、权属凭证等书面证据,以防将来发生权属纠纷时举证困难。

北京高院以指导意见的形式附条件地认可了这种房屋代持行为,但底线是不能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比如不能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

 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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