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呆账核销
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普遍执行的是贷款四级分类制度。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即“一逾两呆”合称为不良贷款。
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不良资产界定的标准为期限: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贷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
呆账的核销不再需要经财政当局批准,呆账核销不是放弃债权,对债权债务关系未终结的债权还要继续追偿。仅需提取普通呆账准备金(为贷款总量的1%)。
普通呆账准备金只与贷款总额有关,不能反应贷款的真实损失程度。
二、呆账核销的管理与监督
(一)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每核销一笔呆账,必须查明呆账形成的原因,对确系主观原因形成损失的,应明确相应的责任人。
特别要注意查办因决策失误、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形成损失的案件。对呆账负有责任的人员,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要完善呆账核销授权机制,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责,要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和核销的有关要求,健全呆账核销制度,规范呆账核销程序,及时核销已认定呆账,并防范虚假核销。
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必须按照呆账发生和呆账核销审批的有关情况建立呆账责任人名单汇总数据库,以加强呆账核销的管理。
(二)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责任追究制度。对呆账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或者弄虚作假向审核或审批单位申报核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
虚假核销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撤职或降级及以上级别(含降级)的处分,并严肃处理有责任的经办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未经过责任认定程序而予核销的,应追究批准核销呆账的负责人的责任。对应核销的呆账,由于有关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原因而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的,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或者处罚。
(三)金融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各监管部门报告责任追究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在认定责任人后2周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在1周内书面向各监管部门报告。
对已被金融企业处理的责任人,金融企业应视情节轻重,限制内部任用;对责任人继续任职或录用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予以重点检查,以防范风险。
对呆账认定和核销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不追查、不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四)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保密制度。金融企业按照规定核销呆账,应在内部进行运作,做好保密工作。除下列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已核销的呆账作“账销案存”处理,应建立呆账核销台账和进行表外登记,单独设立账户管理和核算,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呆账核销的档案管理,有关情况不得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披露。
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包括: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核销的贷款;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法院判决终结执行或法院裁定免除责任,并且了结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法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根据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核销的债权,在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自法院裁定破产案件终结之日起已超过2年的债权。
(五)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金融企业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催收。
(六)审批核销呆账的总行(总公司)应对核销后的呆账以及应当核销而未核销的呆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通过检查,审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呆账核销工作质量,并有效保全资产,切实提高资产质量。
(七)金融企业在会计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呆账核销情况,包括核销金额、分项目核销情况等。其中,中央金融企业将核销情况报送财政部,中央金融企业在各地分支机构报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方金融企业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银行申报核销呆账的准备材料
银行申报核销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 借款人或者被投资企业资料,包括呆账核销申报表(银行制作填报)及审核审批资料,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材料,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和担保方式、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的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有关文件等。
(三)其他相关材料。
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结合上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呆账核销的管理与监督要建立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追究工作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以及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等。
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刑事案件往往是离不开证据的,一般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支撑,往往是需要取证的,那么办案中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取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案中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取证 (一)办案现场如有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进行的数据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活动是简单取证。对不涉及计算机使用或维护人员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简单取证程序收集和固定
虽然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而且法律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具有人民币的行为如何处罚。
银行怎样对抵债资产进行管理 (一)加强抵债资产处置管理,切实防范抵债资产损失。 1、对存量抵债资产,尽快进行清理,限期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损失。 2、重视对抵债资产变现市场、处置市场、处置空间、处置渠道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抵债资产的状况、特性,按种类制定相关政策,专题研究,制定计划,采取一物一策,一物多策的办法,做出处置盘活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3、简化抵债资产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如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
拒收人民币的可能将面临行政警告等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对于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行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如果在一个月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行为的,将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二、人民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律师解答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拒收人民币的违法性质,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法律依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本
刑事辩护律师最常面对的是公诉方将全部鉴定意见都作为控方证据的局面。而常见的鉴定意见往往涉及到多个领域,比如法医学、物证技术学、会计审计学、声像及电子数据等多个专业领域。那么,如何对这些专业知识方面的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成为辩护律师面临的首要难题。 正文: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最常面对的是公诉方将全部鉴定意见都作为控方证据的局面。而常见的鉴定意见往往涉及到多个领域,比如法医学、物证技术学、会
一、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时如何对犯罪人员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具体内容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哪些? 1
(2)检查“财务费用”明细账记录与有关凭证,并与所得税申报资料核对,核实有将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利率以上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对超过规定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作了调整。 (3)对关联方企业间利息支出的检查:第一,审查企业成立章程等,核实企业资金来源、购销渠道,确定企业间是否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是否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是否在利益上
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最合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避免应税所得的实现。所谓避免应税所得的实现,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取得的经济收入不被税法认定为应纳税所得额。而企业股权投资和改组活动中的所得税问题,税法恰恰给出了有关不确认为应税所得的依据。举例来说,**公司拟将一个非货币性资产价值500万元的分公司分离出去,分离方式可以是整体资产转让,可以是整体资产置换,也可以是分立,不论采取哪种分离
政府如何对助学贷款进行贴息助学贷款是不是不用还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必须由贷款本人全部承担。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以及毕业后到最终还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财政负担,一半由学生本人负担。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
如今社会,我们都知道大型工程建设周期都比较长,将面临很多风险。如果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轻者影响工程寿命,严重者会威胁到业主的人身安全。我国又是一个建筑大国,每天有大量的工程项目开工,因此,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很有必要。那么,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管理?下面淄博律师给大家具体做个分析介绍。 一、施工中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 建设方要从人员管理、施工设计、建筑材料采购及施工工艺等方面入手,在工
村民如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进行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应当实行财务公开。人民政府和相关政府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事项负有监督职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对其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也具有依法向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其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监督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公开村集体财务等情况,政府有权责令改正。政府
(1)招待费用的检查①对支出的业务招待费用,审核“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明细账和列入其他费用账户中的招待费发生额,查实招待费核算的明细账户,进一步落实纳税申报时归集是否完整、正确,是否存在少归集招待费的问题。②对支出的大额会议费、差旅费,核查相应原始凭证,对开票为酒店、餐馆、旅行社等单位的应作为检查重点,可到开票单位检查收入日报表、POS消费记录及现金日记账等资料,核实企业是否存在以其他支出名义
我市一般工商贸企业主要包括建材、机械、轻工、商贸等企业,或者说除非煤矿山办和危化办监管以外的都属工商贸监管范围。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主要是采取"听、看、查、问、考、演"等多种形式对单位进行综合检查。"听"就是听取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会汇报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心中有数,是否"一口清"。"看"就是看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规程是否齐全。"查"就是现场检查。"问"就是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掌握情况
是哪个部门对诉讼费用进行监督管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乱收费的进行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可以包括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收
如何对外债的偿还与风险进行监管外债的偿还实行的是主权外债由国家统一偿还,非主权外债自行偿还的原则。主权外债资金是由财政部直接或通过金融机构转贷给国内债务人的,国内债务人应当对财政部或转贷金融机构承担偿还责任。非主权外债的债务人可以用自有外汇资金偿还外债,也可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用人民币购汇偿还外债。债务人无法偿还的外债,有担保人的,应当由担保人负责偿还。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规定需要履行对外代偿义务时,
请明确您问题的目的。比如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结论。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 2、信用受损,借了钱逾期不还的,信用报告会留上污点。 3、被各种手段催收,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一般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 4、如果债务人被起诉,资产可能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