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城镇户口后是否可以继续拥有原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事先合法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未曾消灭,则可以继续拥有;如果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话,应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使用权一般只有农民集体成员才能取得。《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主体和限制条件。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原则上来说,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户籍的改变不影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的归属。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现有理念及表述,当事人依民事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因而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财产权的权属不因户籍的变化而发生变更。
包括落户城镇的农民工在内的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可以继续享有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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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拥有债权的人来说,当自身有债务需要去进行清偿时,是会考虑将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的,那么债权转让后 是否可以继续起诉债务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转让后 是否可以继续起诉债务人 目前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原来的时效只对原来的当事人有效。合同债权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后,原来的时效即行中断,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我们认
1、离婚后可以同时拥有抚养权。2、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共同抚养子女。3、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共同抚养子女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也可以对夫妻共同抚养行为予以准许。这样夫妻双方就都是孩子的抚养权人。
?一、继续盘问后是否可以继续传唤对当事人进行继续盘问后,如果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的,公安机关机以传唤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调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
引言:近期,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此答复一出,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与讨论,部分网友认为现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无条件继承了,从此便可过上城里有房、村里有地的幸福生活了。但是此种理解过于片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并不完全等同于其他财产类型的继承,需要符合以下几个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问:本人2008年大专毕业,2005年将户口迁到高校(依据当年高校政策)。现户口所在地为武昌区丁字桥110号,集体户口。现在武汉市武昌区买了一套78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48万,两证齐全,是本人名字登记。现本人是否可以将集体户口转为房产所在地个人户口现在武汉市对此类情况的具体政策是什么望您解答。谢谢答:您好,大专毕业2年内是可以办理落户的,超过2年不能办理;购房落户中心城区需满足面积100平米以上并
这些要根据政府的文件来判定
失独家庭补助政策都是由地方政府规定,每个地方的经济情况不同,补助政策也不大可能一样。 国家规定失独家庭是可以收养子女的,政策规定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可获5万元补助等相关内容,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家对失独家庭采取怀柔政策,逐步解决失独家庭老无所养、病无人陪、病无人送的境况。
房东的房子处于起诉期间的可以继续出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子依法被查封保全的,经采取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同意同样可以继续出租。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保全申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保全被告所属名下房产,被保全后的房产不能进行过户、抵押,但经批准仍可以继续租赁使用。法律依据:房东的房子处于起诉期间的可以继续出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子依法被查封保全的,经采取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同意同样可以继续出租
退休人员不是法定的劳动者,返聘不是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具有职工身份,不属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缴存对象,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1、离婚后,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2、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主任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3、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
身份证更换号码的办法:本人携带户口本、原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发证的户籍机关,申请予以变更。户籍机关查阅户籍档案,确认需要变更的,应当开具证明。当事人即可凭此证明变更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
当劳动者进行离职的时候,一般用人单位都是不会过于进行为难的,但是有的用人单位是会出现有遗漏的情况,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注意不要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内为时效期。 如果已经就离职
房屋公证后可以进行过户。过户需要提交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等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轻伤可以调解,但是调解只能解决的是致人伤害的民事责任,并不免除对方刑事责任的承担。由于致人轻伤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仍然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
公职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是否可以向相关单位通报问:公职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是否可以向相关单位通报?答:1、公职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核实其工作单位后,将失信公职人员名单信息向公职人员工作单位进行书面通报,并附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公职人员”指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
在可以土葬的地区,土葬的话是有丧葬费的。而在国家规定火化的地区,如果参保人死亡之后是必须要实行火化的,如果不火化就不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在不实行火化的地区,要到民政局去开具不实行火化的证明,才可以领取
法律分析:社保断交再续交再到恢复正常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按照断交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1.正常情况下,断交三个月以内,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第二个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 2.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则会被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情况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在办理续保手续后附加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医保卡停了,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还是可以使用的,只能用于买药和门诊看病,如果是疾病住院的话,是
领取失业金期间劳动者找到新工作的,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因为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有新工作的,就不符合该申领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