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要根据政府的文件来判定
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除非业主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对物业费的交纳有时间和条件的约定,否则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业主应交纳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看借款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原则上,户口迁移时可以改名字的。 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2、有充分更改姓名的充分理由,3、需要本人承诺能够承担改名后民事和法律责任。 条件满足者,想改名者拿着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经审批同意后即可改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是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享有的,户口迁出的子女,无法享有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1、结婚户口迁出只有在离婚或丧偶后才可以迁回原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单位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是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享有的,户口迁出的子女,无法享有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是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享有的,户口迁出的子女,无法享有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只能继承上面的房屋。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3,带
问:本人2008年大专毕业,2005年将户口迁到高校(依据当年高校政策)。现户口所在地为武昌区丁字桥110号,集体户口。现在武汉市武昌区买了一套78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48万,两证齐全,是本人名字登记。现本人是否可以将集体户口转为房产所在地个人户口现在武汉市对此类情况的具体政策是什么望您解答。谢谢答:您好,大专毕业2年内是可以办理落户的,超过2年不能办理;购房落户中心城区需满足面积100平米以上并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如果的老人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可以有家庭其他成员,办理继承,继续承包使用土地,前提是,继承者也需要是本村户籍。外地和外村户籍,不能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
按相关规定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丧失经营资格,因此已经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从事与清算相关的民事活动。不过,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招聘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不会因此而判无效。若发生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
一审未提交的证据在二审提出将作为新证据对其进行认定。证据是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原被告为证明其主张而提出的。开庭时原被告都有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或答辩的权利,相对地,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也将随之变更。因此,限定证据必须在开庭前提交有效实际是对当事人的法益的侵害。
生育险的工资基数怎么算,这个需要根据当地的生育险政策而定,每个省制定的政策不一样,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咨询问题:你好!现在土地开确权,我和我父母是两个户口,父母户口上有我妹妹的名字,是不是父母去世以后,土地全部归妹妹所有? 律师解答:您好,遗产继承不是以户口本为准,而是以遗嘱以及身份关系来确定。只有您父母对遗产没有另外安排,您们二人都有继承权。
户口迁出后多久都能迁回,但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即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
户口迁出后是可以迁回原籍的,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凭证,准备好迁入户口的相关材料,例如入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入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
法律分析: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单独的住房;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
如果户口迁出之后,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此时土地是没有的。如果户口迁出后,还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
在承包期内,户口迁出,承包的土地有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