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误将小偷当做丈夫,小偷是否构成强奸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女子误将小偷当成丈夫时,小偷与女子发生性行为的,小偷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女子误将小偷当成丈夫时,小偷与女子发生性行为的,小偷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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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子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的,也构成强奸罪。而且这种情况属于奸淫幼女,将从重处罚。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范围之内从重处罚。如果有其他恶劣情形的,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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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熟人之间发生的强奸行为,尤其曾经是恋人、情人、同居关系等,应当结合男女双方的感情经历进行全面分析,准确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存在暴力行为的情况下,分析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次数和引发暴力行为的原因,判断该暴力行为与强奸行为之间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第二、从案发经过进行分析判断。熟人之间发生性关系,往往涉及个人隐私会选择不报警,在报警的情况下,要分析判断是事后反悔、被家
对熟人之间发生的强奸行为,尤其曾经是恋人、情人、同居关系等,应当结合男女双方的感情经历进行全面分析,准确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存在暴力行为的情况下,分析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次数和引发暴力行为的原因,判断该暴力行为与强奸行为之间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第二、从案发经过进行分析判断。熟人之间发生性关系,往往涉及个人隐私会选择不报警,在报警的情况下,要分析判断是事后反悔、被家
一、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不会构成强奸罪,但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罪。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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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构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
未满16周岁的少男强奸幼女未遂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其中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对于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还是会以强奸罪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具体会判多少年,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等综合确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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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避孕套不能阻碍强奸罪的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男子具有奸淫女子的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就构成强奸罪,无论该男子是否戴着避孕套。 相关法律可参考: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甲在网络发布某航空公司招聘空姐的消息,随后不少女青年前往甲指定的宾馆应聘。在应聘过程中,甲对女青年声称,如果想要应聘成功,就必须遵守潜规则,和甲发生性关系。部分女青年就同意与甲发生性关系。但事后发现,招聘空姐是子虚乌有的。这是典型的骗色行为。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强奸罪呢?虽然女青年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同意”是有瑕疵的,但毕竟是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双方自愿,甲的行为也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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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二○○三年一月十七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