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基数是应付工资总额的14%,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工资等。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计提工资中的职工福利费应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计提职工福利费并不减少工人的工资,而是将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计入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中。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计提工资中的职工福利费应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计提职工福利费并不减少工人的工资,而是将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计入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中。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中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税前扣除时不是计提数而是实际发生的并且在14%范围之内的部分。 计提职工福利费 《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规定国有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根据国税函〔2008〕264号文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
(1)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
(一)职工医药费(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三)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四)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五)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
关于职工福利费的基本规定(一)《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在新《企业财务通则》实施之前,我国内资企业一直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通过"应付福利费"列支核算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各项开支。财政部(92)财工字第574号《颁发〈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通知》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以及内容一、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之所以规定参照执行而非直接适用,主要是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是生活消费而非生产经营消费。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从性质上讲属于生产消费,但考虑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之时,我国农村普遍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方面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经济能力不高,另一方面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农用生
派遣员工的工资能否计入工资薪金基数计提职工福利费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只能据实列支,不能提取。但有最高扣除比例。超过比例,要做纳税调整。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以上是我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的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综上所述,如果实际用工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工资等。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一、职工福利费包括的范围有哪些1、职工福利费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等。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
一、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有哪些1、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时,福利待遇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
按照国税函〔2009〕3 号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企业发放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补贴属于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支出,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已实行货币化改革将供暖费及物业费作为工资薪金发放的,不得再通过报销的方式重复列支。风险提示: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 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2、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
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的支出,属于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用于住房方面的非货币性福利,可以作为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企业发放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补贴属于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支出,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已实
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
在税前扣除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福利费;二是在工资薪金总额14%以内的部分。与原规定的不论福利费用是否真实发生,对企业按计税工资14%计提的福利费均可税前扣除的规定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新旧政策的衔接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
退休职工领独生费的标准: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