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给员工制作的工装,是记入劳动保护费用,还是记入福利费?如果已记入福利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对于企业员工的服饰费用,如果属于劳保用品的,准予直接在税前扣除。劳动保护支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二是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员配备或提供;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如高温冶炼企业职工、道路施工企业的防暑降温品,采煤工人的手套、头盔等用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对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予以明确: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对不属于劳保用品范围的服饰费用,如一些服务性行业的职业装,可以直接作为经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合理性、统一制作、统一着装。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服饰费用,如同企业提供的其他工作条件(工作装备、工具、办公用品)一样不必扣缴个人所得税。但单位以现金或采取实报实销方式支付给员工的服装费,均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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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要交税的。个人营业执照属于个体工商户,也是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进行缴纳税费的。当个体户在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好个人营业执照并开户后,就需要在取得营业执照的三十天内自行去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所在地的税务局去进行登记,税务局会根据我们提供给税务局的营业额账单为我们核定所要缴纳的税率,对于规模大点的公司账单账务详细齐全的单位,税务局则是按照每项账单进行税费的征收,如果像一些小商店不能向税务局提供详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新股东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袱骸递缴郛剂店烯锭楼,老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溢价转增股本,老股东并没有分红,没有享受新股东溢价,企业也没有经营所得,不用缴纳所得税。
法律分析:个人转让技术合同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技术合同免税政策的规定是: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
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我们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一、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
1、居间费用属于劳务报酬,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一方当事人依居间合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属于个人所得收入,按劳动报酬的起征点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起征点是5000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
公司发的奖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问题】我县为满足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农民法律服务的需求,招录了一批法律专业人员从事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他们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都是免费的,即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他们的劳动报酬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拿北京市的最低工资,由县财政支付,另一部分是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捐赠款。捐赠款的用途就是扶持延庆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由延庆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并以以件计补的办法将捐赠款按月随最低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发放给相关员工个人取得的奖金应合并发放当月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
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那部分,只要不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和基数,则不需要并入工资收入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
根据有关规定,十三薪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十三薪是企业采取的一种奖励措施,按照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增加一个月的工资,因此,十三薪作为月薪计算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个人起征点为5000元,十三薪加月薪减除50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十三薪应该和当月的月薪加起来计算个税,如果加起来不到5000元,那么是免征个税的。那么,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调整收入差距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法律对个人所得税计税也有明确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一般采取代扣代缴制,一般不涉及大学生自行申报的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兼职属于劳务活动,当其单次收入不超过八百元的时候,其实不需要
1、退休金不需要缴纳个税。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包括:第一,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被返聘回岗位继续上班的,这个时候他们得到的薪水就是属于劳务所得,每个月工资超过5000元的,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第二,稿酬收入,在退休后依旧在一些平台上写稿,而在这获得得酬劳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第三,炒股、理财、存款所赚取的利息都是需要缴纳税收的。第四,租房、买房所赚到的钱都要进行申报,然后缴纳个人所得税。2、法律依据
1、赔偿金需要缴个税。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
员工午餐补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午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82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午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午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午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午餐费。一些单位以午餐补助名义发给
企业引入新的投资者,新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属于资本溢价?用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属于以下这两文件中的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国
快递人员缴纳个税存在如下两种情况:1、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动合同,则为劳动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3000元兼职公司不用代扣纳税。2、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务协议,则为劳务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3000元需缴纳440元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不适用10月的个税改革新规,它有单独的计算方法,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每月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
退役军人就业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需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还有不懂的吗?
税务机关发现某企业未按规定代扣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股东冯某于2010年借款140万元,直到2011年底仍未归还,同时该企业未能提供此笔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的相关证明。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该企业应代扣代缴冯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140×20%=28万元。据此,税务机关责令该企业补扣股东冯某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对该企业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罚。税法分析: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