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之所以规定参照执行而非直接适用,主要是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是生活消费而非生产经营消费。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从性质上讲属于生产消费,但考虑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之时,我国农村普遍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方面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经济能力不高,另一方面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坑害农民的情况还很严重,农民受损害后又没有适当的途径寻求保护。
为体现对农民权益的特殊保护,在维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不变的前提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农民购买、使用农资产品作了参照适用的规定。
与一般的消费维权相比,农民在农资消费时的维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农民的消费知识不足,权益易受侵害。农资产品本身的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农民往往很难对农资产品的质量、主要成分、规格、效用等方面的内容了解透彻,因此对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缺乏鉴别力,导致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二是农资领域的消费维权举证难。农民在购买、使用农资产品时,大多没有索要销售发票或者购货凭证的习惯,也不注意留存包装袋、农资样品等证据,导致纠纷出现时举证困难。
同时,农业生产的周期性长,农民即使在购买、使用农资产品时留存了相关证据,也很可能由于期间太长而丢失原始证据。三是农资产品纠纷的鉴定难度大。
农资产品纠纷的鉴定存在三大难点:首先,鉴定程序启动难。一般农资产品的质量问题并非在短期内可以发现,比如种子,有些在播种后直至收成时才会发现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再如,化肥和农药的施用有浓度配比和作用时间问题,农民与农资经营者往往在农资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农民使用不当方面存在争议时,如没有保留样品则无法鉴定。
其次,因果关系确定难。农业生产的周期性长,并受气候、环境、土壤、合理施用等多种因素影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素质也千差万别,因此很难确定导致农民损失的具体原因。
最后,损失数额鉴定难。与一般生活消费不同,农资产品消费是一种生产性消费。农资产品消费的这一生产性特点,使由于农资产品质量导致的农民损失,既包括购买农资产品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农作物损毁、减产或者绝产等间接损失,在实践中很难确定。
四是农资消费维权成本高。农资产品纠纷的鉴定费用较高,这使许多农民在权衡利弊后,放弃维权。鉴于农民购买、使用农资产品的权益保护问题,如保护主体、说明义务、赔偿责任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农业法、种子法及《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基本可以满足权益保护的要求,因此,对农资产品消费仍维持参照执行的规定。
(1)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
(一)职工医药费(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三)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四)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五)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以及内容一、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基数是应付工资总额的14%,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工资等。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计提工资中的职工福利费应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计提职工福利费并不减少工人的工资,而是将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计入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中。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计提工资中的职工福利费应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计提职工福利费并不减少工人的工资,而是将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计入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中。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中
关于职工福利费的基本规定(一)《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在新《企业财务通则》实施之前,我国内资企业一直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通过"应付福利费"列支核算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各项开支。财政部(92)财工字第574号《颁发〈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通知》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税前扣除时不是计提数而是实际发生的并且在14%范围之内的部分。 计提职工福利费 《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规定国有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根据国税函〔2008〕264号文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
我国劳动法对此有明确说明,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内容如下。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
一、职工福利费包括的范围有哪些1、职工福利费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等。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不仅包括过去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不论是新会计准则还是新所得税法对于工资、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均沿用了过去的相关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介绍如下: (一)工资总额范围
福利费列支范围包括: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5.其他福利待遇。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只能据实列支,不能提取。但有最高扣除比例。超过比例,要做纳税调整。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以上是我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的解答。
工资总额有以下几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支付的工资。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如下: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5、其他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福利费列支范围的法律依据:根据国税函(209)3号文中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
派遣员工的工资能否计入工资薪金基数计提职工福利费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
一、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有哪些1、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时,福利待遇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
按照国税函〔2009〕3 号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企业发放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补贴属于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支出,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已实行货币化改革将供暖费及物业费作为工资薪金发放的,不得再通过报销的方式重复列支。风险提示: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 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2、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