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条件下才能领取抚恤金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如果是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职工死亡抚恤金项目及相关规定
1、丧葬补助费
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对上述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
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3、遗属抚恤金
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
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4、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5、一次性困难补助费
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标准发给,没有直系亲属的不发。
6、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
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领取抚恤金的相关条件。领取抚恤金的一些条件上面已经讲解的很清楚了,我们要清楚的知道领取抚恤金的相关规定,这样我们就能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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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领取抚恤金的情形如下: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况中能够领取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其他。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
不过,这种情况已在目前有了初步进展,因为全国基本已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虽然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是一则好消息,但真相其实并不简单!因为只有在以下3种情况下,才能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1.省内异地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是指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有户籍要求,比如洛阳、兰州、昆明、合
国家规定需要满足以下低保条件才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一如何申请低保 (1)符合条件的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材料,并且要填写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街道办或镇政府对申请进行初
领取抚恤金的情形: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其他。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
每个月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每个小区业主应尽的义务,可有些情况下是免交物业费的,大家来瞅瞅,以后遇到这些情况记得申请免缴物业费。一、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从交房拿到钥匙的那天算起,一般是先预交半年或一年。如果交房时发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入住,在修好再次通知交房之前,物业费由开发商交。记得口说无凭,一定要保留证据。如果因为业主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物业费起缴时间以此前规定的交房日期算起,拖延期间的物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
醉驾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1.违反《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应当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强行解除的;2.违反《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条件而解除劳动关系的;3.违反《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4.违反《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违法裁减人员的;5.违反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问题描述不准确,不应该是失信执行人,执行人一般指的是法院,应该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就是咱们俗称的老赖,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执行人)会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火车、限制出入境等。目的就是让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什么条件下才能确定为失信被执行
一、什么条件下才能判缓刑1、判缓刑的条件是:(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
暂估价项目在以下情形下必须招标:(一)总承包合同中有暂估价的工程、服务或货物;(二)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三)达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限额标准。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部分省市可以无需提供火化证明申领丧葬补助。以河北省为例: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证明了。《通知》明确,从2013年1月1日起,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申
一、哪种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残疾证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
被解雇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在哪种情况下无效下列情况无效: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2.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该章程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3.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及责任承担主要有: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
物业公司拆除业主的防护窗需要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如果业主的防护窗是违建,就可以拆除;2、如果业主的防护窗是不违建就不能拆除。物业管理企业享有制止违章搭建或者其他侵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权利,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管理条
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两种情形可以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1、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2、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
您好,针对您的哪种情况下不属于肇事逃逸问题解答如下: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的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会被判断为交通肇事逃逸。但是也有一些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那么哪些行为不属于肇事逃逸呢(一)虽然离开现场,但证实其主观上无逃逸的故意的行为这种情况,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备逃逸的主观要件,不能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如将某单位司机在肇事后随即将伤者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惧怕与被害人的亲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