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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上班满60岁,厂里不要了,有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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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上班满60岁,厂里不要了,有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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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案也为所有物业公司敲响了警钟,尽管在与业主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业主财产没有保管义务,但物业公司必须履行其承诺的义务以及最低限度的安全防范义务。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10月1日刚刚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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