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使原民办代课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积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向我省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放范围 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二,补助标准 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三,执行时间 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年1月1日起执行。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
已超过60岁的,从年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的通知是什么一、这次调查摸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包括哪几部分人员?这次调查摸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分为四部分:一是1985年民办教师登记时清退的人员,以及1985年以前离开教师岗位的人员,为了与登记在册的正式民办教师区别开,称之为“原民办教师”;二是1985年至2002年各地自行聘用的代课人员:为了与现在仍然在岗的代课教师区别开,称之为“原代课教师”;三是2002年以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果被公司违法辞退的,会得到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是属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2017年山东养老保险新政策调整条例 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时,按下列办法分别确定继续缴费地: (一)国办发〔2009〕66号、鲁政办发〔2010〕50号实施后,没有再跨省或省
从1月1日起,山西将对符合相应要求,曾在乡村公办中小学民办老师职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贴。养老补贴的发放范围是: 凡年满60岁、1月底之前曾在乡村公办中小学民办老师职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职位后再无被企事业单位录取,目前仍为乡村居民的,今后达到上述限定年纪的此类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已开展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基础养老金按新型乡村社会养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
具体保障措施方面,明确将原辞掉民办老师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则,对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还在的原辞掉民办老师,按每人1500元的准则(即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交费档次每年100元缴15年的额度),由政府提供参保交费补贴,帮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原辞掉民办老师达到60岁后,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还在的,根据教龄长短,按照每任教1年补贴30元的准则计量,按月
一、十级工伤伤残标准的赔偿金额是多少钱? 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但都是有具体的赔偿项目。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的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的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住院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还可以报销百分之七十的生活费
导 言 本文汇集最新的28省市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标准),供读者参考: 1.北京 2.天津 3.上海 4.重庆 5.江苏 6.浙江 7.内蒙古 8.广西 9.安徽 10.陕西 11.山东 12.湖北 13.湖南 14.江西 15.贵州 16.四川 17.黑龙江 18.海南 19.河南 20.山西 21.福建 22.广东 23.河北 24.辽宁 2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直接由工伤保险予以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直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人发(2014)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员2014年1月9日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原民办代课教师为
1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按公办教师工资月平均工资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领取公办教师退休工资的85%。(已超龄者补足退休费用)2任教1014年者,自己补足15年保险费用,补足15年保险金后,国家按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退休费办理手续,次月领取公办教师月平均退休费的70%。(补费办法:以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的40%补交,其余60%由国家承担)。3任教10年以下者,自己补足
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在20-29年的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可获得800元的补助;在10-19年的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可获得700元的补助;工作期限为1-9年,一年每人每月100元,2-3年每人每月200元,4-5年每人每月300元,每人6-7年每月补贴400元,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持续8-9年。 该《方案》将于2020年3月30日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月20日。给予生活困难所需
1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按2010年公办教师工资月平均工资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领取公办教师退休工资的85%。(已超龄者补足退休费用)2任教1014年者,自己补足15年保险费用,补足15年保险金后,国家按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退休费办理手续,次月领取公办教师月平均退休费的70%。(补费办法:以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的40%补交,其余60%由国家承担)
达到法定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1.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按2010年公办教师工资月平均工资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领取公办教师退休工资的85%(已超龄者补足退休费用)2.任教10—14年者,自己补足15年保险费用,补足15年保险金后,国家按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退休费办理手续,次月领取公办教师月平均退休费的70%(补费办法:以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的40
法释〔202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 管辖第二章 回避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第四章 证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物证、书证的审查与认定 第三节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 第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 央驻晋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1号)和《山西省最低工 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城镇居民 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 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2021.4.1 生效分别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案件的基本类型和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的具体案件类型。明确迳行裁定驳回申请再审的情形。《申请再审规定》第四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迳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进行了明确。重申当事人就再审判决、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山东省/济宁市社会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包括: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一般由山东省/济宁市统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公布。 一、山东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94768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98094元。 二、2021年济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