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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原民办代课老师有什么待遇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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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原民办代课老师有什么待遇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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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按2010年公办教师工资月平均工资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领取公办教师退休工资的85%。

(已超龄者补足退休费用)2任教1014年者,自己补足15年保险费用,补足15年保险金后,国家按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退休费办理手续,次月领取公办教师月平均退休费的70%。

(补费办法:以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的40%补交,其余60%由国家承担)。3任教10年以下者,自己补足15年保险费用(补交办法与1014年工作档次相同),达到法定年龄退休,领取公办教师月平均退休费的60%。

4从离岗的本月开始,每月补偿500元的生活费,直至领取退休金为止。通知:如果你有亲戚朋友做过1年以上的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见下“具体人员范围),就叫他们回以前工作的学校登记,或者把这个消息告诉自己的好友,可能他们的亲人需要。

以前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待遇低,现在年纪一般都大了,生活多数没有来源,现在有好政策,转达一下,帮帮他们,功德无量。

只要找到当时的同事证明和当年的相关记录,回原学校报名、填表,至少找三个人写书面证明,最好能找出当年的照片、证书、教案、聘书、合同等原件,2016年10月20前截止,逾期不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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