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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废辽宁省有什么待遇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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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废辽宁省有什么待遇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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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限定: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职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为22个月本人薪水;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薪水的85%,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三)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工人达到退休年纪时,解决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人薪水是指工伤工人受意外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交费薪水;

本人薪水准则不得低于当地工人平均薪水的60%。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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