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男子刘某多次对继女实施性侵,后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妻子赵某起诉要求离婚,当日,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判决,支持了赵某离婚请求。
2012年,刘某经他人介绍与赵某认识并结婚,赵某系再婚且带有一女儿小霞(化名)。婚后,一家三口本应生活得其乐融融。
然而,刘某与赵某却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2018年,赵某与刘某再次争吵后,一气之下扔下女儿独自离家外出打工。赵某却没想到,这铸就了小霞噩梦的开始。
2019年期间,刘某作为继父利用小霞的年幼及家长的威严采用暴力、言语威胁方式,几次强行与小霞发生性关系。每次遭受侵害,小霞心里都特别害怕,但是惧于殴打,又不敢告知他人。
但最终纸包不住火,东窗事发后,刘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为此向法院起诉与刘某离婚。
鉴于刘某正在服刑期,经与监狱部门联系,法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审理该案。庭审中,刘某虽认可自己犯错但坚持不同意离婚,法官对其耐心解释沟通后仍无法调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据此,法院作出了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对方服刑期间怎么办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与服刑人员离婚的时候,其实多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毕竟此时对方在监狱中服刑,要协议离婚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还是不太现实的。
监狱服刑人员离婚诉讼法院的选择:
1、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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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男子刘某多次对继女实施性侵,后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妻子赵某起诉要求离婚,当日,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判决,支持了赵某离婚请求。2012年,刘某经他人介绍与赵某认识并结婚,赵某系再婚且带有一女儿小霞(化名)。婚后,一家三口本应生活得其乐融融。然而,刘某与赵某却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2018年,赵某与刘某再次争吵后,一气之下扔下女儿独自离家外出打工。赵某却没想到,这铸就了
【事件经过】案发时女生父母在外务工,一名58岁的本地男子借给学校施工的名义长期住在学校,期间多次对该女生实施性侵,造成女孩染上性病,盆腔重度积液或导致今后不孕。该亲属表示,事发后女生精神受到创伤,多次寻求自杀,目前已辍学,和家人一起搬离了当地。南昌县公安局办公室上述工作人员介绍,警方在今年2月底接到当事方报案,局内随即开了调度会,紧接着展开调查。该工作人员说,受害女生父母今年回家过年,发现孩子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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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上班的母亲突然接到女儿的电话,女儿反常的举动让母亲有种不祥的预感。经过反复追问,得到的答案如同晴天霹雳:不满14岁的女儿怀孕了。女儿是如何怀孕的?肚子里的孩子又是谁的?且看《法制日报》记者一一道来。 11岁,本应是无忧无虑、在父母身旁快乐成长的花季,对于筱泉(化名)来说,这个年龄却成了痛苦的开端…… 晴天霹雳 2015年3月15日,正在山东省青岛市某公司上班的张霞接到了女儿筱泉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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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法院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时会参考检察院(公诉人)的意见,给予案犯缓刑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
建议马上报警。 一、定义: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
这个虽然没有发生性关系,但是涉嫌猥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
2015年12月13日,“福建半岁女婴性侵案”的法定代理人决定,准备向福建省高级法院递交提请案件再审的申诉书,他的另一身份,是受害女婴丫-丫(化名)的父亲。作为国内性侵案件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今年1月27日,6月大的丫-丫被同宗男子徐-浩伺机抱走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的轻伤二级伤害。初次口供谎称是“意外”徐*弟的家,离东平镇范屯村口不远,17个月的丫-丫,望去与同龄婴儿无异,但一抱就会发现轻得可怜。“
一、男子多次强暴自己未成年女儿怎么判1、强暴自己未成年女儿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强奸罪量刑: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
男子多次强暴未成年亲生女儿获刑,法院对此有没有判决错误?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该男子构成了强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男子多次强暴自己未成年女儿怎么判?现在就让小编整理一下我国刑法有关强奸罪的法律规定给大家参考。男子多次强暴自己未成年女儿怎么判强暴自己未成年女儿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
男子被女子性侵构成强奸罪吗女性性侵犯男性是不能被认定为强奸罪的,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男性性侵女性。如果女性性侵男性造成身体伤害的可以判故意伤害罪,或者侮辱罪,绝对不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女方并非自愿或女方小于十四周岁,则涉嫌触犯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1)性质相同的,作为同一种违法行为,累计处理; (2)性质不同的,分别定性,“数事并罚”(此与刑法中的“数罪并罚”相一致)。 在此需要注意,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如何理解?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例如,王某01年、
一、男子多次猥亵强奸孙女,最高多少年依据刑法的规定,该男子强奸猥亵亲孙女的,会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而强奸罪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猥亵儿童罪最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两罪合并处罚后,最高处多少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
男子多次强奸女友女儿,幼女自愿会判强奸吗 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强行与其多次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且应从重处罚。 【案情经过】 连女友不满14岁的女儿都不放过,男子趁接送女孩上学等时机,多次对其实施强奸。今天上午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大-亮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35岁的男子大-亮于2009年认识女友阿玲,阿玲系离异并独自养育一女一子。2011年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