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Perface诈骗中的“黑吃黑”行为指的是卖卡人用自己身份证到银行办理银行卡,然后将银行卡再出卖给网络电信诈骗人,卖卡人则通过电话短信或者网上银行持续跟踪该卡,一旦发现有大额资金到账此卡,便立即将卡挂失使网络电信诈骗人手中所持的卡失效,行为人再到银行补办一张银行卡,并将卡内钱款取出据为己有。
这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行为到底是应定性为盗窃罪还是诈骗罪,让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司法实践。No.01案例
2019年2月,吴某办理银行卡、U盾、电话卡,然后将办好的银行卡、U盾、电话卡等交给邓某,邓某负责通过买卖银行卡的微信群、QQ群里寻找“收”银行卡的买家,与“收”银行卡的买家谈妥后,邓某将银行卡、U盾、电话卡邮寄给他的上线诈骗团伙(身份暂未核实)。
邓某在将银行卡邮寄给上线之前,会先将银行账户绑定其手机上的“云闪付”等手机APP,通过“云闪付”等手机APP以及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的方式,可以随时监控银行账户内的余额。
当其提供给上线的银行账户进钱后,邓某打电话冒充卡主将银行卡挂失,再通知吴某补办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上的资金取现,占为己有。
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2020)湘0224刑初57号,吴锋、邓瑞犯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肖成发、温涛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吴某、邓某以提供信用卡给上线使用为名,当上线将犯罪资金打至其提供的信用卡账上后,利用该资金系犯罪所得,侵吞该资金后上线不敢报案的心理状态,并通过将信用卡挂失后补卡取现的方式,侵吞上线资金,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No.02案例
2020年9月份期间,郝某、林某商议由林某亲自办理中国银行卡和工商银行卡,并经郝某出售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然后在资金进入该出售的银行卡后,利用事先下载注册的“云闪付”“亿联银行”APP软件,将银行卡内资金转移至林某其他银行卡内予以侵吞,转移资金后,再将上述银行卡进行挂失及销户处理,企图以此逃避追查。
郝某、林某二人合伙先后秘密侵吞他人资金12500元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被告人郝某分得3300元人民币、1200元人民币。
2020年10月19日,郝某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将本人银行卡连同绑定的手机卡、U盾以500人民币的价格出售。
2020年11月3日,有 450万元转入郝某出售的银行卡中,当日郝某为侵吞卡内被诈骗资金遂注销该银行卡,注销后卡内剩余24.9万元人民币。
后该银行卡因被公安机关冻结,郝某未得逞。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2021)浙1121刑初75号,郝永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郝某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出售银行卡,为其犯罪支付结算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挂失银行卡的方式窃取银行卡内资金,既遂金额数额较大,未遂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部分属共同犯罪。
在盗窃数额巨大部分犯罪事实中,郝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郝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案例分析上述两个案例中,案件事实大同小异,但是法院最终确定的罪名、适用的法律却截然不同。
我们知道诈骗罪(既遂)的基本构造为:
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者)产生(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而盗窃罪则是违反被害人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即以平和方式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
区别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使他人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欺骗行为,以及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
从案件事实我们可以看出:
1、行为人隐瞒预留自己手机号真相,将银行卡出售给收卡人,在明知收卡人购买银行卡目的是用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隐瞒自己的非法占有目的,欺骗收卡人将赃款汇入该账户。
行为人对收卡人存在欺骗行为,但是并没有使收卡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2、行为人采取了电话挂失、补卡取现的手段获取了钱财。虽然行为人向银行工作人员或者银行授权的电脑程序隐瞒了非法取得银行卡、不能行使银行卡权利的真相,欺骗银行方为其挂失,随后又前往银行向银行柜台工作人员隐瞒其不具有银行卡权利的真相,欺骗银行工作人员为其补卡。
但是,银行服务直接对象就是客户,其无义务审查被客户账户资金来源,不能苛责银行未尽审慎义务,银行人员对客户挂失、补办新卡所进行的仅是形式审查,即只要是客户名下的银行卡,客户要求挂失,银行必然为其办理。
所以行为人的挂失补卡取现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使他人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欺骗行为。
3、从犯罪构成的因果关系来看,被害人的财产是在被收卡人欺骗汇出后而失控,不是因为银行的帮忙补办银行卡行为而导致失控。
银行的补办行为和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4、从占有角度分析,虽然行为人知道自己银行卡上有钱,并不代表实质占有,刑法意义上的占有在于确认财产被现实控制支配的事实,刑法规制对象为不法侵害占有的行为。
其在挂失银行前不构成犯罪,只有挂失银行卡,收卡人因手中持有的银行卡失效而丧失了对卡内钱款的占有时,行为人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行为人挂失银行卡这一行为并没有虚构事实,也没有让收卡人陷入错误认识,行为完全是在收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是秘密窃取而非欺诈。
所以笔者认为,“黑吃黑”截留赃款行为更具有盗窃罪(间接正犯)的特征,行为人利用收卡人和银行这两个中介环扣以实施犯罪,收卡人和银行只是行为人的犯罪工具。
行为人利用时间差截留赃款应被认定为盗窃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结语:“最赚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想要不劳而获躺着就把钱挣了的行为人,明知上线打至银行卡上的钱是来路不明、见不得光的犯罪的“黑”钱,本着上线不敢报警的心态,遂以“黑吃黑”的方式侵吞掉卡上的钱,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非法占有目的侵害公私财产的行为终会被《刑法》所规制。
排版 | 弘毅品牌部
图片 |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跑分”最初的意思是测试软件流畅度及其性能,然而,适用在信息网络犯罪语境中,则是指通过多层次转账实现涉案资金快速流动、掩饰资金流动轨迹,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违法犯罪活动。但关于“跑分”行为的性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尚未形成共识。该案中,张某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情况下,仍伙同苏某、黄某等人,通过将资金在多个账户之间多次汇转,完成赌客账户和博彩公司关联账户、网络诈骗被害人账
孙国祥:帮信罪与其关联罪名的区分(“跑分”“黑吃黑”等行为)刑事实务 发表于江苏孙国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跑分”最初的意思是测试软件流畅度及其性能,然而,适用在信息网络犯罪语境中,则是指通过多层次转账实现涉案资金快速流动、掩饰资金流动轨迹,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违法犯罪活动。但关于“跑分”行为的性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尚未形成共识。该案中,张某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诈骗、赌博等犯
案情简要 2021年9月中旬,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通过某聊天软件联系需要银行卡过账的“上家”,通过交纳2万元押金的方式参股,负责给上家提供银行卡过账服务。犯罪嫌疑人王某招聘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从事帮助网络赌博平台资金过账工作。在此期间,林某将上家转入林某名下银行卡中的资金占为己有,未按照指示转入指定银行账户。2021年10月下旬,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林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现在这种行为属于犯罪,扫黑除恶的对象,可以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
广州刑事律师之前说到,如果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已经提供了银行卡后,如果后悔了想救赎的话,建议可以先把卡挂失了,但是不能动卡里的钱,动了,可能就万劫不复了,今天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就详细说下原因。这类案件,有的人可能会耍小聪明或者禁不住诱惑,认为卡里的钱也不是什么干净的钱,吞了也不会有人报警,于是在提供卡后,等卡里走账时,把钱转走,或者直接把卡挂失,从而把钱截留,黑吃黑赚一笔。对于这种黑吃黑的
听法律故事,学法律知识。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关于“跑分”的案例,所谓“跑分”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犯罪分子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从中赚取佣金。以高额回报为饵,“跑分”平台吸引了不少初入社会、没有固定工作、崇尚高消费、盲目追逐“赚快钱”的年轻人的目光。这种方式看似来钱快,但风险却是显而易见又意想不到。我们来
开车把人吓到是否负责任,要看情况。如果驾驶人有过错,从而造成他人惊吓的,并且驾驶行为与他人的惊吓后果有因果关系的,要负责。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驾驶人员不负责。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
私刻公章行为构成什么罪私刻公章行为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对违反国家
一、吃霸王餐构成什么罪吃霸王餐不给钱的,一般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明知自己没有钱,消费很贵的食物后不给钱的,构成诈骗罪。如果吃饭后采取暴力的手段拒绝付款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
1、对于变卖查封财产的行为,可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构成该罪的,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行为人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如果该银行是国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取走储户帐户中的钱款,构成贪污罪无疑。《刑法》第3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构成贪污罪。储户的存款同时系国有银行管理的财产,所以工作人员取走的现金具有公共财产的属质,因此,构成贪污罪,依法应由检察院立案追诉。如果是私有银行,则工作人员私自取走客户账户内钱款
1、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于骚扰罪的规定,仅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行为人的骚扰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某甲,吉林省长岭县人。因涉嫌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15年8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岭县看守所。辩护人张文忠,系吉林张文忠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长岭县人民检察院以长检刑检捕刑诉(2015)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某甲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15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进行
1、吃霸王餐,一般情况下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是如果长期吃霸王餐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
通常情况下,如果遭遇收钱不办事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方虚构其“有关系”,可能构成诈骗,可向警方报警。更多复杂的请托办事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吃霸王餐,一般情况下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是如果长期吃霸王餐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一、业务员截留货款不上交构成什么犯罪1、业务员截留货款不上交,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
一、法律规定殴打未成年构成什么罪1、要看伤的有多重,如果达到轻伤或以上的,就是故意伤害罪。如果是以下的,一般是治安处罚。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
行贿300万判多少年哪些行为可构成行贿罪一、行贿300万判多少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解释同时规定,若在检察机关立案前,行贿人就主动交待了行贿行为,并使检察机关因此破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