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保障监察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属于什么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俗称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劳动局里的一个部门。
三、劳动保障监察查什么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情况。
(7)用人单位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
(9)遵守就业训练规定的情况。
(10)遵守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情况。
(11)遵守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情况。
(12)遵守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情况。
(13)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依据
相关法规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6、劳动保障实体方面其他的一些法规和规章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大家一定要对其有所了解。以上就是此次小编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疑问,请咨询,一直在你身边。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有用的,当劳动监察受到投诉之后会进行调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的材料有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明细等。 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有用吗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有用的,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整改通知书》是可诉的。劳动监察部门指令支付工资责令改正通知书会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当事人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劳动监察局是个什么机构1、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人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部门,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是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可以先拨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二、劳动监察职责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属于侵犯财产罪中的一个罪名,用人单位侵犯的是劳动者的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机构信息滨州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滨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543-8173680滨州滨城区创业大厦西邻12号楼二楼220房间滨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543-8330110滨州沾化区银河四路267号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1529滨州邹平市黛溪三路103室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543-4353359滨州博兴县新城二路766号博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54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
法律上应该属于劳务外包。
司法鉴定中心属于司法局管理的社会机构。司法鉴定中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多为司法机关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所设立或接受某一司法机关的管理,但它不属于司法机关或者隶属管理的机关。
司法鉴定机构只是属于司法局管理的社会机构,不是司法局的下辖单位,可以是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比如会计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也可以是医院等事业单位,但都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的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
法律分析仲裁机构是一种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组织。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
劳动监察部门是什么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
序号地区举报投诉电话网址电子邮箱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1北京010-630449232天津022-12333http://hrss.tj.gov.cn3河北0311-66908623河北人社4山西0351-3083786、12333http://rst.shanxi.gov.cn/hdjl/hdft/wsts/sxsldbzjc@vip.163.com 山西人社 5内蒙古0471-12333内蒙古1
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做什么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
第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
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并进行教育改造。劳动教养管理所,凭《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接收劳动教养人员。对没有这些法律文书或者文书,所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以及劳动教养法规规定不应收容的精神病人、呆傻人、盲、聋、哑人等严重残疾、病患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未满一年的妇女等,不予收容。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教养和培
一、民法典中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什么争议民法典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什么争议没有规定。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
泉州市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鲤城区劳动监察大队:22197622 丰泽区劳动监察大队:22505371 洛江区劳动监察大队:22633822 泉港区劳动监察大队:87989377 惠安县劳动监察大队:87395672 晋江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85665750 石狮市劳动监察大队:88732297 南安市劳动监察大队:86353092 安溪县劳动监察大队:232
劳动监察局属于什么单位(1)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人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部门,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是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可以先拨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
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是什么1、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后,不用太担心,这只是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正常执法的一个行为。2、你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过去,然后接受询问,做询问笔录就可以的。3、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可以会要求整改的,正常情况下,都不会受到处罚的。二、相关法律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
1、劳动法属于社会法,按中国的部门法来分,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和民法是并列关系的法律部门。2、劳动合同,也不适用民法体系中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是有专门的劳动合同法对其进行调整。同样的道理,劳动合同法也不属于民法而是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