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打架致人轻伤一级,李忠民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少刑

问题描述

打架致人轻伤一级,李忠民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少刑
1个回答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17年10月27日11时许,在斗门街办公诚 二手车交易市场对面西宝高速镐京XX下,被告人杨XX与被 害人王XX因清理垃圾问题发生了撕扯,杨XX遂用榔头将王XX脸部砸伤后逃离现场。

经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王XX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2019年5月5日,被告人杨XX到西咸新XX公安  局沣东新城分局镐京大道派出所自动投案。2018年10月11日, 被告人杨XX的家属与被害人王XX就王XX的损害赔偿事宜 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在该和解协议书第二条中表示对被告人杨孙 苗予以谅解,且于2018年10月12日出具了收到68000元的条 据。

在法庭2019年8月2日与王XX的谈话笔录中,王XX表示对被告人杨XX不予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XX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 人杨XX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犯 罪名成立。被告人杨XX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 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因案发后,被告人杨XX的 家属与被害人王XX就王XX的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 且已履行;被告人杨XX认罪认罚;

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杨XX之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杨XX具有自首情节、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的辩护意见,依法予以采  纳;

其余辩护意见,依法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一 日折抵刑期 一 日,即自2019年5月5日起至2020年6月4日止)。

李忠民律师说法

一、轻伤一级怎么判刑和赔偿

1、不同人员打架,会造成不同的伤害,也会有不同的量刑。殴打别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仅会被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还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会被处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达到判刑标准的,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轻伤一级和二级哪个重

1、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综上一级比二级重的。

2、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