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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中能否主张残疾/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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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中能否主张残疾/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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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诉法及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犯罪致受害人损害的,赔偿范围为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受害人及家属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主张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是不支持的。

但对于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赔偿,法律对犯罪造成损害的赔偿范围有不同的规定。然而对于是否应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特别是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外的精神抚慰金,理论及实务中仍有不同的理解和观点。

笔者通过检索最新案例,整理汇总目前司法裁判观点为:均支持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大部分裁判观点不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外的精神抚慰金,个别案例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外的精神抚慰金。

具体如下:

【最高院观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未能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无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均可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判决赔偿的范围。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法研【2014】30号))

【各法院司法裁判观点】

1、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外的精神抚慰金。东海县人民法院2018苏0722刑初479号刑事判决书载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后续医疗费、住宿费、鉴定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

本院确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损失为:残疾赔偿金174488元(43622元年×20年×20%)、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50000元×20%)等共计292377.13元。

2、不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外的精神抚慰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湘1129刑初6号刑事判决书载明:法院认为,关于本案民事赔偿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利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即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康复费、后期治疗费、鉴定费等损失,剩余部分由被告人负担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不予支持。

永春县人民法院(2018)闽0525刑初97号刑事判决书载明: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本案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诉请索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于法不符,不应予支持。

据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本案交通事故中严重伤残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应确认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颜送的扶养费、鉴定费,合计1685346.28元。

白河县人民法院(2018)陕0929刑初18号刑事判决书载明:本院认为,被告人酒后载人无证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

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研【2014】30号《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中明确,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未能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无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均可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判决赔偿的范围。

故被告称死亡赔偿金不属本案赔偿范围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及数额本院做如下认定:死亡赔偿金应以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为568800元;

安葬费依法确定为29818元;精神抚慰金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本案不予支持。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2018)陕0404刑初254号刑事判决书载明: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告人应当赔偿,但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

结合本案具体情况,被告人王某某因交通肇事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伤残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主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本院不予支持。

盐池县人民法院(2018)宁0323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载明:本院结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的年度赔偿标准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赔偿费用认定如下:关于残疾赔偿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应为20年×27153元/年×10%=54306元;

关于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超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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