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公司规定考勤方式为三种:到公司上班时考勤机指纹打卡、外出办事时通过企业微信打卡、请假调休时纸质填写相关情况。职工所在岗位需要出差,公司不能仅以考勤机指纹打卡记录证明员工缺勤、违反规章制度。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10日,陈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人事经理,该职位需要出差,乙方表示接受。2018年7月12日,科技公司出具一份通知书,称陈某在职工作期间,涉嫌迟到、早退、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陈某正处于怀孕期间。陈某生产之后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确认该解除劳动关系违法,科技公司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陈某工资损失和生育医疗费。
科技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重庆一中法院审理认为,科技公司规定了三种考勤方式,但仅提供了考勤机指纹打卡记录,以证明被告有迟到、早退、旷工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
由于公司有三种考勤方式,故不能排除陈某通过其他两种方式考勤的可能。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陈某所在岗位需要出差,由此也可证明陈某当存在通过其他两种考勤方式考勤的情况。
故原告仅提供指纹考勤机的考勤记录并不能当然证明被告存在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的情况。此外,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公司向员工发放工资需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据此可知公司在发放工资之前当会通过终端对员工的出勤情况予以审核,但科技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在解除与被告之间劳动关系前曾因被告迟到、早退以及旷工而核减扣发被告工资,由此也可印证被告之前并不存在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的情况。
科技公司与陈某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陈某工资损失和生育医疗费。
法官点评
本案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虽很完善,但由于有多种考勤方式,且各种考勤方式不能有效对接,致用人单位陈述劳动者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无法得以证明,故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本案例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交流、学习,典型案件节选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05月01日发布的《重庆一中法院通报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按说应当重新招,指定品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但你们通过不合法的拿到标又来换品牌也是不合法的,也损害其他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利益
你好,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可以起诉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
社保缴纳满15年,在一个企业不够十年,女职工50能退休。 只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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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扣工资参照: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
养老保险交够十五年后,如果还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是不能停的,劳动者仍然需要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如果缴费满十五年后已达到该年限的,则可以停止缴费,按月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
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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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合同是不会变的,你签字的时候是劳务合同就是劳务合同,签字的时候是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这个一般是不会变的
用人单位规定员工未办完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就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即使劳动者未办理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也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单位不得随意拖欠员工的工资。
一、当员工离职后,单位就会去社保局进行办理单位的停交手续,所以员工辞职以后自己可以直接去社保局缴纳个人社保,个人社保参加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这两种,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19%,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8.5%。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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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位离职后,可以自己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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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提出辞退≠辞退首先明确最最基本的一点:提出辞退不等于辞退!就好比你逛街看中件衣服,和店铺老板提出说你想买,但是你一直只是说,却没掏钱买单,那能说这件衣服你买了吗?公司和你提出想要辞退你,这是沟通,是过程,不是结果。就算公司和你提过一百次这事,说得再清晰明白,只要他们没最终执行辞退的动作,那就啥事都没发生。就算你把公司说要辞退你的对话全部录音下来,那也只能证明说公司有这个想法,但没执行还是没辞退。是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第 3 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 条第 6 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的规定,在上述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所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
社保网友咨询:我是四川人,2012年6月被一家咨询服务公司聘为文员,当时双方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公司又跟我续签了三年。从入职起,公司每月扣每位员工200元钱,说缴纳社保费个人也要出一部分,这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近日有职工发现,公司从今年1月起停止给我们缴纳社保费了,但每月的200元钱照扣不误。我们去问领导,他说最近资金周转有些困难,过些日子再补缴。请问:单位扣了职工工资却不给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