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权属确定依据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登记造册的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簿,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是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依据。
《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是林权争议的处理依据。当事人未取得前款规定的证书的,1981年至1983年开展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时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权林权所有证、自留山证,以及之后依法变更的林木林地权属证书,是林权争议的处理依据。”该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没有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处理依
水库权属法律依据是:水库所有权依法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水库是国家支持建设的,属于国家所有。水库是村民自己出资建设的,属于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可以依法承包给村集体成员。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林业部 执行日期:1996-10-14 颁布日期:1996-10-14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1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1.如果是同一集体内部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本集体的权属纠纷,当事人应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确权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乡镇政府作出确权决定;2.如果是同一乡镇内集体与集体发生的权属纠纷,当事人(需是法定代表人)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确权申请,当地乡镇政府组织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调处意见呈报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确权;3.同一县(区)内跨乡镇发生的集体与集体的权属纠纷案件,
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林地的所有权应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林地范围一般为: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地以及依法确定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林地;其余林地属于集体所有,自留山和依法确定给农村村民使用的房前屋后的林权地,属于集体所有。经营者手里的林地一般都是通过依法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而取得林地使用权,成为林地的经营者,并获得政府机关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
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可以作为山林权属纠纷确权处理的证据材料。权属纠纷当事人应当在处理机关指定的期限内,对自己提出的权属主张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基本案情扶X组与不X村委会争议的飞X山场,四至范围…面积843亩。X年,双方达成《划分决定》:“…扶X生产队管理下列林权:…”其中包含本案争议林地。X年X月X日,X县林业局(甲方)与六X委员会(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在…范围内成立国X林场,面积34875
沈宗斌律师代理价值3亿、面积5800亩林地权属争议案获得胜诉本文作者为沈宗斌律师,文章首发于2019年《中闻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近日,中闻律师事务所沈宗斌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广西崇左市某乡与广西某国有林场价值3亿、面积5800亩林地权属纠纷案。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了广西某区政府作出的权属纠纷处理决定和广西某市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在涉案集体土地划
对未被开除公职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又由原单位就业的,可将服刑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回原工作单位安置就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按有关规定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服刑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服刑或劳教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
相信大家对于土地增值税相关的法律知识还是不太了解的,我们在缴纳税收的时候就应当对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解。那么,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如何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与开发商详细约定所购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特别要详细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所购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变小。另外,购房人还应注意,虽然《办法》对许多问题作了有利于购房人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不法开发商还是会采取各种手段,胁迫、诱使购房人与其签订不利于购房人的协议,以达到其规避《办法》不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判断某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依据的是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律师解答老人法定的赡养费标准为2000元。但是实际上的赡养费要根据赡养人的收入水平和当地的消费水平来定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
我国工程建设是非常多的,工程建设一般是通过承包的方式施工的,承包方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施工并且通过验收后,发包人需要结算工程款,并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结算是有一定依据的。 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的确定: 1、工程款结算的依据。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款的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由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2、工程款结算标准。依据《关于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
律师解答离婚纠纷管辖权的确定:1、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有法律规定四种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购房地城镇居民常驻户口或购房地有效居留权的居民。二、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或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律师解答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确定。具体的时间以所在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为准。临时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则是不确定的,在出现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大会情形时召开。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
赵先生刚买了一辆海马丘比特轿车,发票上的售价为53000元(不含税)。可是9月份,王先生到当地国税局车购税征管分局缴纳车购税时,办税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按照其提供的购车发票计税,要按照59000元来计税。赵先生想不通,于是来电咨询。【分析】关于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确定,一般而言,《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