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5-04-28 颁布日期:2005-04-28 文号:司发通[2005]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6-10-25 颁布日期:2006-10-25 文号:财建[2006]69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89-12-08 颁布日期:1989-12-08 文号:国发[1989]8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10-28 颁布日期:1987-10-28 文号:[87]城房字第57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资委党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3-07-04 颁布日期:2003-07-04 文号:国资党发群工[2003]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01-29 颁布日期:2015-01-29 文号:保监发[2015]1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09-13 颁布日期:1993-09-13 文号:工总财字[1993]6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执行日期:1992-12-01 颁布日期:1992-12-01 文号:法发[1992]3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组织设置和领导关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8-07-07 颁布日期:1998-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8-06-27 颁布日期:2018-06-27 文号:银发[2018]16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日期:2000-09-30 颁布日期:2000-09-30 文号:法明传(2000)43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适应监狱系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切实解决监狱企业工人的养老保障问题,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就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1月1日起,监狱企业及其工人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本通知下发前已将监狱企业及其工人纳入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策。二、监狱系统所属企业
司法部关于对异地报考人员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6-14 颁布日期:2002-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5-07-04 颁布日期:2005-07-04 文号:财金[2005]7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北京、重庆、黑龙江、浙江、福建、广西、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青岛市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天津滨海新区、沈阳经济区、苏州工业园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南沙新区、横琴新区、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的,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行为,而是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
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2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要做好以
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举措.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9-29 颁布日期:1994-09-29 文号:组通字[1994]2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晋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32号)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退休后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准确理解和掌握改革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现将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改革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计算公式:(一)晋政发〔1998〕21号文件实施后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