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2019年6月的一天晚上,被不起诉人(15岁)与朋友在某KTV认识了被害人(13岁),当天晚上,被不起诉人带被害人回到自己的家中,在被害人自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随后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在一星期之后,两人再次自愿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两人和平分手,各自正常读书生活,受害人表示该事对自己影响不大。
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的点评 :我国刑法规定与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均认定为强奸罪。但是本次案件发生在云南省红河XX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案发的地点较为特殊。
1、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14-16岁就结婚的女孩也是相对较多的,这些社会现象会影响一个孩子对强奸的认知,对事物性质和自己行为的后果认识不足,且被不起诉人也仅仅15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是其对法律的无知,在一般人的常识中认为只有违背女孩意志使用暴力才能构成强奸罪,其无法认识到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哪怕不使用暴力、不违背意志也会构成强奸罪。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根据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时,也要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被不起诉人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故意,主观恶性小,有自首情节,在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没有犯罪前科,属初犯。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在案发当时系自由恋爱关系,从二人的供述与陈述可以得知,两次发生性关系均是双方自愿的行为,被害人自己也认为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对其没有造成任何的影响。
因此主观上不存在奸淫幼女的故意,其主观恶性小。
律师建议:被不起诉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且发生关系是也征得被害人的同意,虽然其客观行为依然构成了犯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案发后主动到案,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的行为,辩护人认为其行为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加上被不起诉人还在读书时期,他的心智和体质都不成熟,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但是犯了错误也比成年人更容易纠正,可塑性较强。
基于此,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犯罪都突出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辩护人在交给检察院的意见书中,请求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以利于其重返学校,重新开始人生之路。
p>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法条链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七条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一、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案件不属自己管辖怎么办1、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案件不属自己管辖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属于监察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2)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七条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
法律分析:主犯从犯是同时上庭,但是多人作案后,有犯罪嫌疑人潜逃,无法抓获,可以先行对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开庭一般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参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
若涉嫌构成诈骗罪的犯罪分子涉嫌以下情况的,一般可以对其不起诉: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4、被害人谅解的等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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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六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由此可见,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如果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4、被害人谅解的等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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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方式有犯罪情节轻微构不成犯罪的,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属于自诉案件的以及免追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不起诉不是结案,如果有足够证据还有起诉的可能。 一、检察院有几种不起诉方式 检察院不起诉方式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
检察院不起诉的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 如何举证能让法院判为重婚 如今有不少妻子抱怨丈夫在外包养女人、与人同居生养私生子,但是能够认定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很少。贺律师说,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理论上以不告
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中国刑法把情节分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来理解,如
律师13570980701(微信同号)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一、法定不起诉有案底吗 法定不起诉没有案底。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对于不起诉的情况一般由三种: 1.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 2.法律规定不起诉的; 3.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二、什么是刑诉法中的法定不
1、酌定不起诉与法定不起诉的区别第一,法定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对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酌定不起诉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拥有诉权而予以放弃。第二,法定不起诉是必须适用的不起诉,体现人民检察院的义务和责任,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酌定不起诉是对可以提起公诉的案件,经过分析和考虑而选择不起诉,体现人民检察院的权利,即人民检察院具有自由裁量权。
一、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区别: (一)适用对象不同。 酌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形。 “附条件不起诉”仅适用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涉嫌实施犯罪行为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法律效力和后续法律效果不同。 在法律效力上,对于酌定不起诉的,如果被不起
专业分析:一、什么是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指符合所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放弃,终结诉讼。刑事诉讼法关于酌定不起诉的规定,体现了刑事追诉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刑事政策。由于酌定不起诉主要是相对于法定不起诉而适用的不起诉措施,所以理论上又称其为相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酌定不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