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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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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
1个回答

“朋友受伤,帮算一下能赔多少钱”

“百度了一天,没明白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农村户口,在县城上班,误工费怎么算”

作为法律人,是不是经常被问这些问题,一个事情可能要解释半天。

这不, 2022年3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我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标准,其中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26721元,经营净收入为6215元;

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1451元;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0。

不少朋友看后说,这么多数据,遇到了还是不会算。

首先看看,有哪些项目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另外,如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造成残疾、死亡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失费用。

那么,这些项目的费用又如何计算呢?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包括医药费、门诊住院费、诊疗费等实际治疗费用。如需后续治疗,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也可在开庭时申请鉴定予以一并处理。

对方如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出异议,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以护理人员工资(元/天)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元/天)计算,标准一般为住院期间护理费100-120元/天,出院后护理费80-100元/天。

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

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交通费:以票据为准。

有票据均能报销吗?要考虑往返费用、必要往返次数、必要往返人数、或实际产生的打车费、停车费。

如果没有票据怎么办呢?一般为10元/天。

4.营养费:30-50元/天×营养期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30—80元/天×住院天数

6.误工费:误工收入(元/天)×误工期天数

有固定收入:以受害人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能证明的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不满60周岁的,59284.8元×伤残系数×20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59284.8元×伤残系数×[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年,受害人75周岁以上:59284.8元×伤残系数×5年。

如需辅助器具的,普通使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或实际购买残疾辅助器具产生的费用

8.丧葬费:53017元

9.死亡赔偿金:死亡人不满60周岁:59284.8元×20年=1185696元,死亡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59284.8元×[20-(死亡人实际年龄-60)]年,死亡人75周岁以上:59284.8元×5年=296424元。

10.精神抚慰金:5000~50000(一般十级为5000元,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精神抚慰金增加5000元)

11.如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列支,每一被扶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劳动力丧失比例×被扶养年数÷共同扶养人数,年最高31451元。

以上即为一些基本的项目及费用,如还不明白的,只能委托律师代为计算处理,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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