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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最新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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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最新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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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了贵州省2022年经济运行情况,其中第八部分提到:“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

2022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92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49万人。

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86元,名义增长4.8%;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07元,名义增长6.6%。”据上最新的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86元,则贵州省2022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于2022年05月01日生效,赔偿标准城乡统一)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41086元/年进行计算。

  医疗费  Part.1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计算方式:医疗费赔偿金额=医药费+门诊住院费+诊疗费等实际治疗费用。  以医疗机构的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用清单的单据为准。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误工费  Part.2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计算方式:  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x误工时间  无固定收入:(1)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2)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以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平均工资为准)。

  护理费  Part.3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需要他人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而支出的费用。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计算方式:  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日薪x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日薪标准x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交通费  Part.4  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计算方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Part.5  住院伙食补助费指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

  计算方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就贵州而言,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发布的《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省级党政机关出差人员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

  营养费  Part.6  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方式。

  计算方式: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就贵州而言,案件办理过程中通常认定为50元/天。

  残疾赔偿金  Part.7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丧失生活来源而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的财产赔偿。

  计算方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赔偿年限的计算方式为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系数计算方式: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以此类推  就贵州而言,根据《贵州省2022年经济运行情况》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86元。

  残疾辅助器具费  Part.8  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

  计算方式: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  Part.9  丧葬费是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事宜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计算方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六个月  就贵州而言,根据《贵州省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1570元,故目前丧葬赔偿费为81570÷12×6=40785元。

  死亡赔偿金  Part.10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计算方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就贵州而言,根据《贵州省2022年经济运行情况》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86元。

故死亡赔偿金为41086×20=821,720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  Part.11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而依法向其赔偿的必要费用  计算方式: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根据《贵州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目前最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7957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  Part.12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计算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上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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