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终止单位住房安排制度并实施住房自有化改革之后,小区物业管理行业随之兴起,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冲突与抗争不断加剧,今日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服务合同,盼望大家参考哦 有关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宅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物业名称)供应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状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业构成明细见 1)。其次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其次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 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 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帮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条 乙方供应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供应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4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方法) 。
(二)乙方供应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商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托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供应修理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 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 。乙方根据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商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供应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担当。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全部,由乙方代管,主要用 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 本合同商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连续用法;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担当。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 (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用法人商定由物业用法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商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用法人之间的交费商定,业主应准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状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实行以下方式解决: 物业服务合同示.本 甲方:_ 地址:_ 联系电话: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资质等级:_ ,资质证书编号:_ 住 所:_ 公司联系电话:_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就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状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区(市、县)_路(街道)_段(巷)_号附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非住宅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 一,建筑区划划分看法书见 二。
其次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气状况,详见 三。
第三条 甲方应 (具体时间)向乙方供应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位 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用法,但不得转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用法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修理。经报修由乙方修理的,修理费用由业主、用法人担当。
第五条 乙方供应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商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用法、管理和维护,详见 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 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 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 七;
(五)物业用法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 八;
(六)物业修理、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 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 十;
(八) 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觉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应采纳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 十三。
第七条 乙方依据物业的用法性质和特点及下述商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商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元/月平方米。本条商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商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足度状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七条商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担当。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
第七条商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 本合同商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担当。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商定如下: 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方案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状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实行以下方式解决:
(一) _;
(二) 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 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实行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 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用法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劳: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乙方提取上述酬劳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全部。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 开发建设单位全部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用法人停车需要;车位用法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托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劳: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全部权或用法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用法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托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商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
(五) :
(六) :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商定安排:
1、;
2、 _;
3、 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状况。
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全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纳本合同
第十条其次项或者第三项商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连续用法;
2、挺直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
3、 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 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根据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_.
第十八条 用法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的,乙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 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修理方案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用法方案。
甲方应当将修理资金用法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用法状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根据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
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用法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用法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用法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托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次十条 乙方应当帮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方案生育、流淌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其次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用法、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留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用法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用法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用法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商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方案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定履行物业服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商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帮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扬训练、文化活动;
(八) 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其次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其次条所列物业服务力气履行本合同;
(二)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用法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向业主或用法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状况,准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实行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状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方案、年度修理养护方案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担当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担当连带责任;
(八)帮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留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转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连续履行本合同。
其次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其次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 全体业主全部的财物准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商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商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其次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担当责任。
(一)因不行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修理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用法人,临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用法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消失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_;
(六) _. 其次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
第五条商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
第七条第_项商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其次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商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连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
第五条商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削减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用法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用法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担当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商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具体内容详见 十二。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
第五条商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
第七条第 项商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根据本合同的商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未根据本合同
第五条商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根据本合同其次十八条商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商定:
(一) _;
(二) _;
(三) _;
(四) _;
(五) _.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准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 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 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 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状况和本合同商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 30天。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业主大会 受托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物业名称)供应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其次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托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 一。
其次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修理、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修理、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
第十四条其他托付事项
(1)_;
(2)_;
(3)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供应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一般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
3.执行双方商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适用 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根据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 市场调整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整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 _。
3.(适用 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 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_%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 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用法,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缘由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 酬金制)双方商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担当,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修理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用法人收取:
1.露天车位:_
2.车库车位(租用):_;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 车库车位(已出售):_
3._
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
甲方: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管理顾问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企业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专业管理咨询服务。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书的附件《项目建议书》记述的内容并按照项目进度实施管理咨询项目。三、本咨询项目的工作时间按每周五个工作日计算,从乙方项目组正式进驻甲方现场开始,到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接受,形成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物业继续履行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可知,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本案因被告及小
一、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可以多久 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是合同的重要指标,如果业主大会在合同到期后仍没有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 二、物业管理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
一、物业服务合同要公示吗 要公示,一般情况下公示一个月就可以,需要必须保证每一个业主都能看到并知悉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开始公示的。 二、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
一、物业服务合同需要与每户签订吗 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的,因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代表全体业主。但有些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为了确保管理费的正常收缴,考虑在业委会不作为的情况下便于对恶意欠费业户进行追收,因此作出与每单元小业主再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举措。 二、物业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
一、怎样才能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我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个人解除物业合同的,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 1、《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
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反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
1、合同签订主体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并在购房时由购房人进行书面确认。物业服务合同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2、合同起止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具体时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条
一、怎样跟物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个人解除物业合同的,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
一、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必须公示 要公示,一般情况下公示一个月就可以,需要必须保证每一个业主都能看到并知悉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开始公示的。 二、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需备案吗 需要备案。 1、备案项目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业主委员会已经备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由于是与小区所有业主订立的服务合同,一般来说需要向所有业主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进行公示。那么怎样公示物业服务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样公示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一、居委会能签物业服务合同吗 不能,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相关权利的自制组织,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决定某项行为的决定机构。居委会无权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居委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拒绝执行,并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决定小区物业公司的选任。 二、物业服务合同由谁签订
一、物业服务合同如何公示 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公示,只要物业公司与当事人签字、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不用进行公示的。 二、如何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
一、不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后果 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无法享受物业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业主无法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与之相对应的合同义务也无法履行。如若因此发生纠纷的,法律无法保护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物业服务人的义务 1、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亲自履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合同或有关合同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1)建设单位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2)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起诉前没有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3)业主委员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有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或未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的内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在起诉前未取得业主大会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同时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
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否可反诉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能反诉,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符合反诉的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反诉。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一、什么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