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第八十八条【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解释】本条是关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特别规定。
本条规定不受追究时效限制的有两种情况: (一)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这里所说的“立案侦查以后”,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自己的管辖范围,对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予以立案,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之日起。
“受理案件以后”,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管辖的规定,接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被害人自诉案件之日起。“逃避侦查或者审判”主要是指以逃避、隐藏的方法逃避刑事追究。
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告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如果其从拘留所、看守所中逃跑,从自家中潜逃、隐藏起来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在任何时候将其追捕归案后,都可以进行追诉,不再受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这样规定,是因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时候,说明对犯罪行为已开始追究,在此时,犯罪时效已停止计算。
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时效的规定,钻法律空子,以逃避应受到的制裁。 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或者人民法院对案件予以受理后,就可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上述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或受理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具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况。如果没有逃避侦查和审判的行为,而是有的司法机关立案或受理后,因某些原因又未继续采取侦查或追究措施,以至超过追诉期限的,不应适用本案规定。
另外,本条规定“立案侦查”和“受理案件”是指在追诉时效的期限内,对于已过了追诉时效才开始的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不适用本条规定,而是应分别采取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方法处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和单位。“控告”是指被害人对侵犯本人、本单位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告诉,要求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的行为。
“应当立案”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条件,应当立案侦查的。“不予立案”是指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的情况,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却未予立案。
根据本款规定,只要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的,遇有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情况,对犯罪分子的追诉就不受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样规定,有利于保证有罪必究,及时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为解决百姓告状难提供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1、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
一、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哪些1、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立案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第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只要是属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对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管辖的规定,接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被害人自诉的案件,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刑法上的追诉时效,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期限,除法定的特别情况外,不得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但是为了防止犯罪人钻时效制度的空子,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刑法还规定了两种时效延长制度。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
关于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八种情形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
是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要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就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1.我国目前没有取得时效制度,只有诉讼时效制度。2.所谓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的动产和不动产,持续达到一定时间,即可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所谓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经过法定期间,即发生权利功效减损法律效果的制度。我国目前民事立法对诉讼时效的客体未设明文,但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应区分类型予以处理,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部分物权请求权如动产物权人的返还财产请求权以及
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重新评估
您好,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作争议,除本法还有规则的外,裁定判决为结局判决,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作法令效力: (一)追索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不超越当地月最低薪酬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实行国家的劳作规范在作业时刻、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作的争议。 【解读】本条是关于一裁结局的规则。 本法规则的劳作争议调停裁定的根本模式是: (1)一调一裁两审制。本法第五条规则,发作劳作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三十九条【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处罚】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详解】本条是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八十岁老人犯罪的处理:如果犯罪的主观上是故意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的主观上是过失的,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看所犯罪行是什么,由法院裁判。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
一、裁判规则1、“被害人提出控告”中的被害人还包括被害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其中提出控告,必须明确知道犯罪嫌疑人,否则就属于报案行为。2、对于发生在1997年9月30日之前的犯罪行为,在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是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超过追诉期限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适用旧刑法。“超过追诉时效”应该理解为仅包括在1997年刑法颁布之前已经超
【案情简介】2012年2月1日,陆某受雇于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担任货物运输驾驶员,后于2015年8月19日陆某在外地执行运输任务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交警认定陆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陆某受伤后发生医疗费用均由该公司支付。后陆某申办工伤,因公司没有和陆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陆某于2016年6月22日向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自2012年2月1日起与上海某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物
*1编者按关于在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中,合同当事人及具备利害关系的案外人可享有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笔者在前期文章中进行了分析。在分析中,笔者对撤销之诉和确认无效之诉的特点及优劣进行对比后,认为确认无效诉讼的优势在于其不受行权期限的限制。有读者对此提出质疑,笔者特解读本公报案例裁判观点予以说明。*2裁判概述合同效力的认定,实质是国家公权力对民事行为进行的干预。合同无效系自始无效,单纯的时间经过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