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形不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中。
你好! 不得开除情形: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
咨询区政府办公室可能会更有效点
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3.用人单位
案情简介李某于2013年9月1日进入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出于用工成本考虑,一直未为包括李某在内的25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李某曾多次向公司方提出,希望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均遭公司方拒绝。李某于2015年1月5日向公司书面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为:“公司自本人入职以来一直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经本人多次要求仍未缴纳。公司的行为已经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
实务中常常会遇到用人单位因为业务或者厂房搬迁,需要变更工作地点。小王最近就遇到一个苦恼的问题,他与公司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苏州,但是现在公司要搬到上海。公司提出若不愿意搬,就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的做法对吗,小王又应怎么办呢?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行为,实际属于用人单位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但该自主权的行使必然要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事业单位人员分为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对于编制内人员聘用期满后单位不再续聘,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国家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故对申请人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系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由于国家编制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事业
63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63岁的年纪明显已经超过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表面上来看是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实质上,从打从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和公司之间形成的只是劳务关系而已,公司辞退劳务工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案情概要】梁某于2006年3月1日到某集团公司处上班。2015年11月,某集团公司开始欠发梁某工资;2016年3月23日,某集团公司仅为梁某结清了欠发的2015年11、12月工资。随后,梁某主张要求解除劳动;并要求补发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拖欠工资18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到派遣单位,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派遣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2、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劳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A公司是一家工程咨询公司,2021年4月,B经介绍来A公司工作,入职后A公司通知B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B一直未签订,因为是熟人介绍碍于面子,所以A公司也并未一直催促。 B工作岗位为预算员,负责编制与审核预结算,转正月工资为4500元,A公司为B依法缴纳社保,依法扣缴社保个人部分。2022年临近春节,A公司给了B2000元的过节费,但备注是工资。2022年7月,B突然以未签订书面
60岁可以担任公司法人,担任公司法人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担任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问题回答: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可以申请继续缴纳,直至满15年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金额每月10元,独生子女父母各5元,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下个月开始领取,领到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独生子女奖励金具体发放,父母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发放,没工作或自由职业者由街道办事处发放,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你好,两者有所差别。养老补贴是基础性的,普通人与退伍老兵一样,都有的,兵龄补贴是在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的一项补贴。可以到社保部门或者退伍军人事务局详细了解。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是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属于有参保时间限制的阶段性优惠政策,只有在政策出台时符合享受条件的特定人员才可以参保,不能补缴;2、在当事人失地时的年龄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参保职工社保(不是转入,此前已经参保职工社保的,不再享受失地保险待遇);3、具体条件: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温岭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
按户口所在地标准赔偿,城镇户口大概30万元,农村户口12万元。
答:不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对员工有知情权,员工应如实告知,但该如实告知义务是指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的事项,如个人身份信息资料,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资格证书、健康资料等。而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即使员工入职时有隐孕或隐婚行为,但不符合欺诈条件,故用人单位不能因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操作建议:用人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且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处罚,并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