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备从事农产品的购进和销售,主要是面向农户购买鹿茸、红枣等,是否可以到税务机关购买农产品收购发票?上述农产品能否按13%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对外销售时应按17%,还是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律师解答】
(1)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领购和使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办法》第二十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是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才能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第二十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可凭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外出收购农产品,可凭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代开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收购发票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税发[2006]207号)规定,主管国税机关应加强收购发票购票资格的审核,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领购收购发票。
(一)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1、有固定经营地点、仓储设施或设备。
2、购进的货物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业产品。
3、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4、收购地生产拟收购的农业产品。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关于农业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
(3)关于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依据上述规定,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不包括自产农产品)。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近拟将部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其他单位,属于适用简易征收办法征税的情形。请问,我公司应怎样开具发票? 【律师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规定:(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
【怎样转包工程】建筑分包工程结算应如何开具发票及征税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结算时应如何开票征税。一、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建筑分包工程以分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人纳税;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二、发票开具问题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
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该规定取消了原《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
2010年时,我公司购买上海某供应商设备一套10万元,当时对方给我们开具了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今,仍有1万元的质保金未付,因其质量有问题,我公司要对其扣款,也就是1万元不予支付,但是对方今日提出,要我们为其开具红字发票,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应如何处理?2010年的发票还能再开对应的红字发票吗? 律师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1、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建筑分包工程以分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人纳税;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2、发票开具问题: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即时完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收取分包工程款时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完税,总承包人向
法律分析: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不开具发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为了掩盖真实的营业额来偷逃国家税款。 (2)为了当卖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时,以便矢口否认,推卸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
土方发票的开具可到主管地税申请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建筑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法下其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征税率为3%,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分包款)/(1+3%)×3%。
案情简介: A公司向B公司采购设备一套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在A公司付款后,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设备,但未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经A公司多次发函催要仍未开具,这种情况下A公司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开具发票?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对于上述问题在司法实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如未在合同中对开票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缺乏合同依据,开具发票
一、发票要怎样开具1、发票是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出具的付款凭证,收款人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
1、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多种不同税率的项目内容。注意: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不能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企业开票适用税率和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应税产品类目有关;一般纳税人也可申请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如何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开具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内容:(1)首先是对符合简易计税的应税项目进行了备案;(2)申请税控系统升级,在开票软件中增加3%税率及商品或服务税目。3、不能开具增值税专
个人出租房屋是否应开具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而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是否可以代开增值税发票,其答案是肯定。不过需要以下资料:一、出租房屋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房主身份证复印件2、房主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租赁合同4、承租方税务登记5、经办人身份证二、出租房屋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房主身份
A公司为木材加工企业,生产产品木工板。20XX年X月份该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93.9万元,销项税额131.5万元,应纳税额37.6万元。经查,该公司当月在收购木材过程中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45份,金额530万元,按13%税率共计抵扣进项税额68.9万元;以销售家具名义为外贸出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0万元,销项税额93.5万元。该公司从外贸出口企业取得增值税进销项差额外另按开票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
法律咨询解答1、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2、个人出租房屋应开具发票,房主可以委托他人代开发票,需要携带的资料有:1.出租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出租人委托代办人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房屋产权证书
一、隶属工伤。商量不成,按工伤处置流程解决:1.用人单位未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的,劳动者应在受伤后2年内,搜罗好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或薪水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资料、聘请“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人证言后,向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出60日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待伤情稳定后作劳动本领判定,劳动本
答:吉地税发[2009]23号文件规定:第六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除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外,可按下列标准处罚: (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应开票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应开票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应开票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等内容不一致,二十五份以下
我单位给对方单位开具了发票后,对方已挂账并付给我方货款,但对方在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中,有部分剩余要求退货,导致需要开红字发票,请问用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
我银行近日在某商场购买办公用品(转账支付),经办人员在回单位途中遗失原始发票。请问按照税法规定我行该采取何种办法进行补救,才能取得合规的报销凭据?律师解答:《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11]32号)第六条关于
付款方因收款方未开具发票的增值税损失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索赔 基本案情2019年5月,原告南通某建材有限公司从被告上海某实业公司处采购钢材,共支付货款3,548,194.30元(为含税价格),被告向原告交付了钢材,但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3,548,194.30元),由此造成原告无法进行进项抵扣。经联系被告所在税务局,得知被告已无法开具发票,为此原告多交的税款成为了原告的损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