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涉税的事业单位,在税务登记时会确定当事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前者可以申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后者只能申领并开具普通发票,但对方要求提供专用发票的,可以申请税务代开。如果是免税单位,应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
若因特殊原因开展了涉税业务,取得了收入性质的款项,不应开具往来票据,而应申请税务代开发票,缴纳相关税款后,余款上缴国库。
另外需要注意,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和单位性质无关,而是和业务及计税方法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如下:1、要求专用发票的项目齐全,与实际的相依相符合;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使用范围不同。普通发票使用范围较广。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使用范围窄;
2、作用上的不同。普通发票只是一种收付款凭证,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主要依据;
3、开具内容不同。普通发票内容只填写交易的数量、价格。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填写交易数量、价格,也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地址、电话号码和税款;
4、价格特征的不同。普通发票反映的是含税价。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的价格是不含税价等内容;5、抵扣条件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
【法律依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但是有法人证书。法人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你所说的票据,应该是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这个票据应该第一联是存根联,第二联是收据联,第三联是记账联。财政部对于这个票据先后发过三个管理文件,一个是2010年发布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一个是2011年发布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最新一个是2013年5月发布的加强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有详细的规定。你的发票少了一联,
国务院出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作了规定。(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机关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警衔津贴,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育和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和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个别市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仍为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性补贴全额计发。 (二)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
1、公务费是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费(笔墨纸张、清扫用具等)、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公用取暖费、差旅费、调干旅费、驻外机构人员出国回国旅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用油和燃料费、场地车船租赁费、公路养路费等。2、 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3、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
退休年龄现行规定:企业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和以个体身份参保的女性55周岁,男性都是60周岁退休。男性65岁退休的规定为推迟退休年龄规定,到今天为止,没有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出台。不过推迟退休年龄看来是不可避免的,但这问题牵涉面太广,并被大多数人反对,如果一下子就强行实施延迟退休年龄,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个人认为,有关方面对此会非常谨慎的,具体的配套政策也还在研究之中,什么时候实施,要视国内形势而定。
你好,如果涉及到法律法规问题,根据责任的不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具体如下: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由全额拨款的,有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职责内容是怎样的行政单位的费用开支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一方面按预算从国库取得资金,包括财政拨款和财政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等;另一方面又按预算支付各项费用,包括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上述预算资金收支的核算是行政单位会计的主要内容。事业单位是指不具有物质产品生产和国家事务管理职能,主要以精神产品生产和各种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的单位,包括科学文化事业单位、公益事业
退休年龄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
一、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工有五险一金吗1、临时工有五险一金;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2、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1、公务费是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费(笔墨纸张、清扫用具等)、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公用取暖费、差旅费、调干旅费、驻外机构人员出国回国旅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用油和燃料费、场地车船租赁费、公路养路费等。2、 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3、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
就你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为你做出以下解释:第二条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达成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和民事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和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契约性法律文件。第四条签订合同的主体包括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按其经费拨付不同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种是全额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第二种是实行“全缴全包、收支分开”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种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第四种是实行经费包干、差额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第五种是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在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也不同,应该区别对待。其中全额拨付经费和实行“全缴全包、收支分开”企业化管理的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回避制度,但是单位可以自己制定,回避制度主要出现在案件审理阶段,参与审判的人员,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需要进行回避的,由法院领导批准。
依据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的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下列办法执行:一、死亡待遇分类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死亡待遇标准分为三种情况:1、参公人员,按照公务员的
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包括:一、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人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各单位需支用财政专户资金时,应先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款项的用途和数量,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