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支付工资时是否应当提供工资清单
应当提供。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享有工资支付知情权,公司拒绝提供工资清单的做法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职工代表等与公司协商处理纠纷,如果公司仍然拒绝依法提供工资清单,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劳动者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则应当妥善留存工资发放相关记录,以便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事项发生争议,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解决劳动纠纷时提供。
用人单位拒不提供或提供不能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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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的,房屋结构以及装修中隐蔽工程的线路图需要提供,这些可以向开发商或物业要求提供。
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含在房价内,除了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不得收取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明示在交房时要另行收取水、电、气等入户费,业主可以拒交此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含在房价内,除了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不得收取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明示在交房时要另行收取水、电、气等入户费,业主可以拒交此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企业在支付离职补偿金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工资薪金列举不包括员工辞退福利,并且被
离退休还有三年但是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续订劳动合同;或者依法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之后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如果是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来续签而被拒绝的,则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
不需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到法院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法院才能收案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备上述条件的,法院应该立案受理,不应在原告起诉时,就以诉讼无理、不可能胜诉为由而不受理。因为案件应否由法院受理和起诉是有理还是无
答案是:不需要,只要所提供信息能够确定其身份唯一性即可,比如被告姓名、住所、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针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9月16日进行专门答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
1、店面承租人在合同到期时有续租的优先权。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在新的竞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条件后,出租人应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该新的承租条件,如果承租人接受该承租条件,出租人应将租赁物优先出租给原承租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
是的,要确定死亡和事故是否有关联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狭义优先受偿权包括破产费用的优先权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权,以及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类似的规定、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破产的优先权(第71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保险、保险金、税款)、海商法规定的请求权人对扣押船只的优先权等。这些优先受偿权,依现行法规定只具有债权性,只是
企业在起字号时需要遵守以下规范:1、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2、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3、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
一、民法典中债务转移时是否应当债务人同意民法典规定,转让债务时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同意才能转让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
在员工没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案情简介」赵某于2018年4月1日至某航空公司工作,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年4月1日始至2021年4月1日止,工作岗位为安全员,工资为7000元/月。合同期满后,航空公司未与赵某续订劳动合同。2021年6月28日,航空公司向赵某发出《续签合同通知函》,主要内容为:“公司改变以往每月发放定额工资标准,改为每月发放基本工资标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和经济效益作为奖金发放。提升公
您好,是否遵循合同约定正常离职,不服可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这一款规定是指约定还款期内的利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您好,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
公司辞退员工的工资应该按时支付,一般是在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你好,这个要看双方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中说明了要源代码,则需要交付源代码,如果没有,就不需要交付源代码
答:《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