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好,请问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能否变更相关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股权转让呢?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能否变更相关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股权转让呢?
1个回答

您好,我们是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王嘉律师法律服务团队”,根据您咨询问题,我们做出如下解答,敬请参考:

一、关于变更法人问题。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法人代表人可以依法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关于股权转让问题。公司的董、监、高公司的董监高人员非经法院同意不得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法条链接:《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但法律并没有对所有的持股人转让股票进行限制。也就是说,持股人在不具备上述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持有的股票进行转让。 以上是对您咨询的简要解答,因案件实际案情复杂,案情不尽相同,事关您的切身利益,为了给您更加全面、准确、细致的法律服务,建议您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立足西安,服务全国”——我们团队将为您提供最为专业法律团队服务。

相关问题

大家都在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