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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到底能不能接私活?接私活应不应该被辞退?

问题描述

员工到底能不能接私活?接私活应不应该被辞退?
1个回答

专家观点:

◇我国法律对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是有限认可的,即对本单位工作不造成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将认可权交由用人单位。

◇如果单位规章制度并未约定员工不得从事第二职业,用人单位发现员工有接私活等情况后,可以要求员工改正,如员工不予改正,单位可以辞退员工。

◇员工借用单位的名义接私活,无论借用的是单位的信誉、声誉,还是公司的客源,都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与员工单独约定等方式,明令禁止员工在职期间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如发生此类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相应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完善薪酬激励制度,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员工接私活。1、员工能不能接私活,决定权在用人单位我国法律并没有“全日制劳动者不可以兼职”的禁止性规定。

“接私活”用法律术语来表述就是建立多重劳动关系。我国法律对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是有限认可的,即对本单位工作不造成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将认可权交由用人单位。

对影响单位利益的“恶性接私活”有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此法条哦~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直接辞退;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先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才可以辞退。

对于员工接私活,各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也大不相同。有的单位明文规定,接私活者将被辞退;有的单位虽未规定辞退,但也对接私活者设置扣奖金、工资等惩罚措施。

(笔者认为:只要员工正常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即需要支付员工工资。至于奖金,要看单位的奖金支付规则或规定,单位在奖金发放问题上,还是有较大自主权的。

案例: (2018)辽02民特225号

2017年7月1日,周某到辽宁大连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单位规章制度第5.7条明确规定,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接私单干,公司有权不经预告予以解雇。

2018年5月,公司经理发现周某另一个微信名为“汽车上门维修服务”,便以他接私活、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了他。

后许某诉至法院。2018年底,大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接私活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拿不出证据证明许某接了私活并损害了公司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像周某这样,因接私活与用人单位出现纠纷的不在少数。2、借单位名义接私活,造成利益损害要赔偿员工借用单位的名义接私活,无论借用的是单位的信誉、声誉,还是公司的客源,都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相关案例:

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员工利用公司资源接私活产生的争议,法院判决认为该员工私自利用公司资源接私活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最终判决员工赔偿公司损失3500元。

小陈于2010年2月进入江苏吴江某汽车部件公司工作,担任技术部主管。2012年端午节前后,小陈与妻子小朱私下为公司客户制作两套产品,制作产品的原材料大部分从公司供应商处采购,两套产品货款为3.5万元。

为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小陈赔偿公司违约金、损失共计35万元。苏州市中级法院认为,公司未与小陈、小朱签订《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也没有支付小陈、小朱相关保密费用,所以对于公司有关违约金的主张未予支持。

3、接私活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员工借单位的名义接私活,还有可能会涉及到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根据刑法规定,员工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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