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了肺结核该怎么处理
企业员工患病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在员工得了一些传染病的时候就应该及时的给送到医院治疗,以免对其他的员工造成感染,而且员工的体质都是不一样的,要是体质差的员工被感染了可能会造成其他严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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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得了肺结核该怎样处理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员工得了肺结核,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
员工得了肺结核,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1、有员工打架斗殴行为的,一律报警处理,交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打架斗殴的,公司有权利无经济赔偿的开除处理并处罚款。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3、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3、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
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被辞退,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一、公司给员工降薪迫使员工离职该怎么处理1、公司给员工降薪迫使员工离职,劳动者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
公司给员工漏缴社保,应当及时补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1、首先,公司在与他们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也好让他们有一个心理上的缓冲期,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应该给员工以代通知金。2、其次,如果员工拒不接受企业的方案,可以要求员工向劳动站投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清楚地告知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3、再次,如果员工还不能接受你们的建议,并且,派出所拒绝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那么,公司完全可以在向派出所备案的同时,要求保安人员在合
【法律意见】女员工虽然在哺乳期,但休完产假不来上班,也不请假可以按照旷工处理.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原因被辞退的,公司无须赔偿;工资结清即可;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用人单位不存在侵权,无需赔偿。但从劳动保险方面,给予一定待遇。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企业职工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由所在省市规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在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退休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涉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具体规定
一、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办首先,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其次,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时侯,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至于通知书的送达,用人单位应采取挂号信或EMS形式,将通知书送达至员工信息登记的住址、身份证地址,或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公司电信诈骗普通员工被刑事拘留的,那么如果该员工与本案并无牵连,则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电信诈骗案件侦破后,如果员工被抓的话参与到电信诈骗中去,也可能会因此受到相应的惩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
病假期间合同到期需要提前来通知劳动者,并且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情况下的话,如果说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话,那么就需要在员工离开了一天之前,就将这些具体的经济补偿金结算清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情况。经济补偿,必须在员工离开公司之日,与劳动者结算清楚。一、相关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
千万不要接受,一定要劝导员工,让员工明白参保的好处。不然就算员工签了自愿不买社保的协议,到时员工反悔,社保机规一样要求企业补缴,因为这样的协议是违法的,根本是无效的。如果员工不听劝导,决意而行。可以写一份文件,写明经企业苦心劝导,员工还是主动不同意缴纳社保,双方签名确认。那就可以解雇员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一、你和理发店建立了劳动关系,理发店具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发放工资的义务,你享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理发店拖欠你两个月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追究理发店的相关法律责任。二、理发店拖欠工资,你可以以此为理由和理发店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理发店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