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坡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收集
社情民意和听取群众意见制度》的
各村(居)、各单位:
《大坡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收集社情民意和听取群众意见制度》经乡纪委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坡党政办公室
20__年8月28日
习水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收集社情民意
和听取群众意见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村务监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构建便民利民平台,切实“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的利益作为第一原则,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集和听取意见的对象
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
二、收集和听取意见的方式
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委指导下定期收集分析社情民意,听取村民意见和诉求,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开展工作。
1、每村设置一个意见收集箱,由村监会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周定期开箱汇总,并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处理意见;
2、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诉求沟通会议”,向群众投诉咨询,面对面听取和收集村民意见和诉求。
3、各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由村支两委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民诉求事项办理的情况进行答复和反馈,并认真做好群众咨询投诉问题的释疑解或工作。
三、收集和听取意见的范围
(1)党务、村务公开情况;
(2)新农村建设情况;
(3)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4)村“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5)“一事一议”、勤廉双述语言情况;
(6)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7)处理群众诉求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居)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定期收集社情民意和听取群众意见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
并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涉农政策、便民利民措施及社会服务或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等内容提供给村务监督委员会,便于村监会了解各单位职能,能将群众咨询的简单问题予以答复。
2、各村(居)委要负责指导要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定期收集社情民意和听取群众意见工作,及时帮助和指导村监会组织召开收集社情民意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各种会议和解释、解答、解决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
3、各村(居)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收集社情民意和听取群众意见时,对村民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及时答复;当场不能回答的,要向村民说明。
同时要督促村支两委及时研究解决村民需要解决的问题,对需要上级有关单位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超出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事项,解决不了的,要认真做好村民的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做好村民意见收集的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将汇总情况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村(居)委。
五、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
各村(居)委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督促村(居)相关站所和村支两委及时解决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帮助事项,对不认真组织、敷衍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纪委将项工作纳入对各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考核。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程序是:1、产生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推荐、村民代表联名推荐或村民代表自荐报名,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聘名额1名,候选人入选产生后,村党组织及时将候选人入选产生情况及名单书面报乡纪委审核、党委批准;2、公示。村党组织应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3、选举。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过半数者得票多者当选。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1)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主要是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2)村级财产管理情况。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其他财务管理情况。(3)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4)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
__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我__村自__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坚持按照上级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现将__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我村共选举出监督委员会主任一名,成员两名。每两月由支部书记组织两委班子讨论并学习村监委职责、权利、义务及工作运转制度等,保障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正确
我村监督委员会 年在乡党委、纪委的领导和村“两委”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高度责任心,踏实的工作作风,不走虚套,明确职责,使我村监督委员会顺利开展了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我村监督委员会把 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及 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向大家作一个系统的汇报。一、认清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卡立村级监督委员会,有利 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有利 强化党员群众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有效维护农
以当地行政机关任命部门答复为准
村务监督委员有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
你好,有监督的权利,没有管理权利,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有: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程序是: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法律依据: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有: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如下: 1、需要超过5人向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提出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2、提出申请之后,需要通知建设单位或者物业公司; 3、之后由居民委员会确立筹备组; 4、公布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名单; 5、投票选举; 6、选举人员房管局备案,业主委员才算成立。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村党(总)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级党务、事务决策、公开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总)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具体执行党务监督、公开监督、事务监督、民主理财和干部监督。1、党务监督:①监
村有4个村民小组,159户,819人,20_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586元,果园面积1550亩,其中村850亩,500亩,200亩。有共产党员16名。一年来,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全体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积极配合下,目前进展顺利,现总结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第一、牢牢把握一条原则形成廉政产业特色一条原则:学习生产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春耕之季,我们采取“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干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岗位职责制度1、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和当地民风民俗;2、建立矛盾预测、预防、预警、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掌握了解辖区社情动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提出矛盾纠纷处理意见;3、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或当地党委、政府反映矛盾纠纷;4、发现矛盾纠纷或治安、刑事、涉稳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5-08-08 颁布日期:2005-08-08 文号: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物业管理合同的解除方式: 1、个人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的,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 2、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按以下程序作出:由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三)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08-05 颁布日期:2010-08-05 文号:银监办发[2010]24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09-27 颁布日期:2007-09-27 文号:银发[2007]35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3-03-19 颁布日期:2013-03-19 文号:司发通[2013]7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