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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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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个回答

一、执行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改变了原执行依据所确定权利义务的内容,具有中止执行的效力。执行法院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尚未开始的拍卖、变卖程序也应当暂缓。

二、执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缺乏履行的基础条件导致客观上履行不能的,或双方未予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法院可按照原执行依据内容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三、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不确定,导致无法确定该协议的给付内容及违约责任承担,双方产生争议的,属于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并陷入僵局,执行法院不得继续等待双方自行落实和解协议,而应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并尽快采取执行措施。

当事人对执行和解协议中原执行依据未涉及的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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