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____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员职务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坚持激励竞争机制与构建和谐企业相统一的原则,加强集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正常的晋升机制,择优选拔,规范聘任,科学、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优化队伍结构,鼓励广大管理人员岗位成才,为集团发展提供素质优良的管理人才队伍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范管理人员晋升办法和聘任程序,职务晋升以任职条件和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德才兼备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机关、各分、子公司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集团机关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的行政职务统一设置为科员级、主办科员级、副主任科员级、主任科员级四个级别;各分、子公司统一设置为科员级、主办科员级、副科(厂、所)长级、科(厂、所)长级四个级别。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修养;
(二)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水平;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科员、主办科员级的晋升条件
(一)科员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见习期满,年度考核达到基本称职;
(二)主办科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科员职务满三年,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达到基本称职。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科员职务需满五年。
第七条副主任科员级、副科(厂、所)长级晋升条件
(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四十岁以下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担任主办科员满五年;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年度考核达到称职;
(五)对不具备以上要求的,需具备低一级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主办科员满八年。
第八条主任科员级、科(厂、所)长级晋升条件
(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四十岁以下管理人
员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担任副主任科员满五年;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年度考核达到称职;
(五)对不具备以上要求的,需具备低一级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副主任科员满八年。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晋升,原则上只允许破格一级。
(一)实际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需要充实到副科(厂、所)长级、科(厂、所)长级岗位人员;
(二)集团相对短缺专业及关键岗位人员;
(三)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人员。
第三章业绩考核
第十条各单位成立管理人员考核聘任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聘任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末个人依据岗位职责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对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所在单位负责人结合其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日常表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标准,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一)确定为“优秀”需具备的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善于组织协调;工作勤勉尽责,作风扎实,业绩突出;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需具备的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态度积极,作风较扎实,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廉洁自律;
(三)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条件: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履行职责能力,有一定的工作责任心,能完成本职工作;
遵守劳动纪律;廉洁自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确定为“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较大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违反劳动纪律,不能坚持正常出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二条各单位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数,由考核聘任领导小组确定,原则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第十三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汇总相关意见后,由本单位管理人员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复核并确认评价结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管理人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聘任程序
第十四条各单位每年根据集团整体布置安排,在定岗定编的基础上,在确定的职务级别的职数范围内,根据本单位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和任职条件要求,择优推荐,组织聘任。
第十五条对副科(厂、所)长级、科(厂、所)长级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聘任,可采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察任命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各单位做好聘任前的培养与考察,对拟晋升、聘任的管理人员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必要的学习和考试。在正式聘任前,需在各单位范围内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聘任程序
(一)由各单位管理人员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培养和考核,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二)实行事先报备制度,各单位的推荐人选需上报集团;
(三)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书面报告,征求所聘岗位专业主管部室、分管领导的意见,报集团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对于集团公司机构改革、分公司科级重要岗位(财务、经营、生产安全、供热服务等)正职的调整情况向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通报;
对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采取一票否决
制;集团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原则上不增加现有职数;
(四)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需经各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推荐上报集团,经集团管理人员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各单位管理人员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人员履行聘任手续。
第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况,各单位对晋升人员可予以免职、降职、解聘或安置到低一级岗位。
(一)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不按原则办事,给企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二)因失职或失察,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
(三)触犯治安处罚条例,受拘留处分的;
(四)经审计有严重问题的;
(五)工作没有创新,业绩不突出,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1、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性就医需求,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就医(以下简称“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及管理,包括异地居住就医、临时外出就医和转外就医。第三条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城乡统筹、优化服务原则,健全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引导形成合理异地就医秩
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
公司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充分利用公司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热情,齐心协力,用心工作,彻底扭转公司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指标低下的不利局面。为了迅速改变生产管理系统的管理不规范和生产效率低、能耗高、现场管理混乱的现状,从调动生产车间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切入点,公司设立管理人员阶段(3-6个月)岗位绩效考核工资,具体标准及考核办法:1岗位绩效考核工资标准:1.1一级:800
中学(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管理,深化学校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促进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变,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中国供销合作总社《普通中专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管理规范》及《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等。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的对象是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全体人员(
目的: 为了保障厂区现场的正常施工作业,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 减少物品的丢失,根据北汽项目指挥部的管理要求,制定人员出入证件管理办法。 要求: 1、 门卫人员对园区工作人员的证件、身份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放行。 2、 没有园区出入证的人员需要进入园区时,需在门卫处登记,经接待人允许后,方可进入。 (在园区工作的人员必须办证)3、 出入证件,本人使用有效,不得转接他人,当发现证件与本人不符时,保安
法律分析: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法人的亲属一般不能担任以下职位: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法律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
安全管理人员证到期的,可以到当地的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复审或换证培训班培训考核之后换证。但换证的前提是要在到期的本年度内申请;如果跨年度的,证件作废,安全管理人员需要重新报班进行培训考核取证。
法律分析: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退休时在企业管理岗位的(不分干部和工人),凡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退休时在企业工人岗位的女职工(不分干部和工人),凡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女职工,仍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干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龄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
法律分析:降级严重。撤职处分撤销的是公务员的行政职务。降级处分降低的是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
电梯安全管理员是第一责任人,一般电梯出了事故,你都要负责,主要看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或者你明知电梯不正常却没有通知维保人员来检查,等等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事故,或者由于维保人员处理不当造成的事故那肯定跟你无关。总之电梯管理员应该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跟维保沟通,以及发现不正确使用电梯的人加以制止,其它也就没什么事了。
法律分析:施工员证书有2种: 第一种:各省建设厅颁发的证书,没有级别之分,只在各省内有用,出省就失效了,还要是2年一年审. 第二种: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证书,有等级之分,证书是全国通用,联网查询,不需要年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一、哪些人属于公司“高管”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所以公司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二、《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享受物业公司服务的业主可以提出管理意见。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一般需要有证,具有相关的上岗证,或是岗前有一定时间的培训学习和考核。从事物业服务的,需要物业从业资格证;物业管理部门工作的要有物业经理证书,物业消防部门工作的要有消防中控证书等。
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根据相关法规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
您好!这个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