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停工留薪期一般是因工伤需要治疗时造成的,所以停工留薪一般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者停工留薪期一般是因工伤需要治疗时造成的,所以停工留薪一般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2、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
工伤工资并不包含加班费在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是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法律依据:工伤工资并不包含加班费在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是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延长工作时
停工留薪期满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以解除但要支付补偿金,工伤待遇还是正常支付
1、工伤期间,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也不能解除的。2、进行工伤鉴定后,如果伤残等级被鉴定为1-4级,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鉴定为5-6级,公司不能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公司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鉴定为7-10级,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但公司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合
员工医疗期满,公司调 整岗位仍不能工作,继续申请病假,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仍不能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
一、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是否可以双赔1、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不可以双赔。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其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即该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其责任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因此,受伤职工不能同时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
误工费指的是受害方因侵权事件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损失,常见于交通事故、雇主责任等涉及人身损害的案件。而停工留薪期工资指的是员工因工受伤,在伤残定级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应得的工资收入。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情况下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不会同时产生,但也有特殊条件下,例如交通事故与工伤责任竞合的情况下,这两种费用会同时产生。那么伤者或者说员工,能不能同时主张,获得双份赔偿呢?接下来许晓燕律师18915762
员工能否以单位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于2017年入职西部港口公司,于2019年5月在作业过程中受伤,后被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停工留薪期7个月。停工留薪期间,西部港口公司未支付其待遇。2020年3月,王某以公司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为由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收到通知后3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工伤医疗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取钢板的,也会有停工留薪期。该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要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向其支付工资。且工资是按月支付的。
你好,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说结果上没有写停工留薪期时间,还需要咨询吗?6880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6)粤03行终79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邓某父,系死者邓某某之父。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3号深圳人才园5楼。上诉人邓某父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待遇决定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8行初119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
向某在某**公司从事采煤工作。2010年6月12日,向某在井下帮忙推矿车时,不慎被矿车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后向某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9级。经治疗后,向某于2010年9月继续到**公司工作至今。停工留薪期内,向某从单位共领取费用1628元,从社会保险局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972元。2013年2月,向某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6万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由用人单位以原工资福利待遇为标准,按月向职工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上规定,合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有两个标准:一是按原来的工资水平支付;二是按月支付。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此时,如果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未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构成工伤,侵权人已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属于医疗费用范畴,即使受伤职工获得第三人支付的误工费之后,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劳动者依法存在两种请求权:一种是基于人身损害而享有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种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获得的赔偿是普
2014年9月18日,小胡与A公司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PHP开发工程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16 800元+绩效工资7200元,绩效工资依据月绩效成绩发放; 2017年8月12日8时40分,小胡与案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胡受伤。案外人负主要责任; 依据《北京市停工留薪期目录(试行)》之规定,小胡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6个月; 2018年8月30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
你好:如果劳动者缉A肯叱厩癸询含墨也起诉了,法院这么审是正确的。如果劳动者没起诉,法院要参考裁决的金额,也就是不高于裁决金额。
有停工留薪期的。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
停工留薪期是需要鉴定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得到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停工留薪期截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