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患者于2015年4月21日入住被告处治疗,诊断为梗阻性黄疸、壶腹周围癌,于4月24日实施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术。
4月25日凌晨2时,患者突然大量呕血,被告给予止血、输血、升压药物等救治,患者仍处于休克状态。4月26日9时,被告急诊行胃镜检查。
胃镜检查过程中,患者出现腹胀、急性痛苦面容等症状,拨出胃管后约3分钟出现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于4月26日中午12时30分死亡。
死亡诊断为窒息、胆总管下段癌、急性胃黏膜病变伴出血、梗阻性黄疸、高血压。
尸检意见:死者系因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术合并胃黏膜广泛糜烂、出血、血液逆行反流进入喉室、气管及气管分叉处致窒息死亡。
鉴定结果:医院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存在未在下胃镜前下胃管,未及时建立简便人工气道的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困果关系,参与度约60%。
法院认为: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医院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存在未在下胃镜前下胃管,未及时建立简便人工气管的医疗过错,经鉴定机构鉴定,该过错与患者患者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参与度为60%,故被告医院对于原告的损失应当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医院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14448.4元。
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认为:医院在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紧急治疗期治疗目标是控制急性出血,出血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急诊行胃镜检查,检查前未能充分判断患者腹腔内可能存在积血,未先行胃肠减压,减少胃内积血,减少误吸、返流风险,导致患者在胃镜检查过程中因呕吐导致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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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医院医生责任的结果有多把握?就因为没有重视病情,后期患者出现三、四次胸痛,医生每次来打心电图,看结果后没有任何处理,导致最后诱发心梗,休克死亡。还不能追究责任吗?要是早点告诉我们贫血严重的结果,及时备血并输血,后期就不会诱发心脏问题。
一、患方陈述2015年4月7日,姚某因“黑便3天、呼吸困难”入住x东方医院治疗。经过治疗症状得到缓解。为进一步治疗,2015年4月8日姚某转入x市中心医院。次日,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上消化道大出血”,生命体征不稳。为查清患者出血原因和部位,为患者行电子食管镜和电子胃、十二指肠镜检查,引起患者烦躁和躁动,随即呕吐鲜血,意识丧失,呼吸、心跳突然停止,口鼻涌出大量鲜血,经抢救无效,于2015年4月9日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实是,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人身死亡赔偿标准: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
人身死亡赔偿标准: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
您好,可以申请使用医保报销!
你好,可以休医疗期,单位支付医疗期工资,过医疗期后申请复工鉴定。
1、如果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且经认定属于工伤,那么工人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该协助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其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如果是住院期间产生的检查费是可以报销,如果是门诊产生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因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必须是住院产生的费用。所以如果CT检查是再住院期间产生的话,就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如果不是在住院期间产生的话,就不能进行报销。 2、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
不论过期时间长短和货值大小,一般都是五万元以上罚款。
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财产,夫妻一方去世,其中去世一方的房产属于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即死者配偶拥有。去世一方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扩展资料变更房产流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没有权利,男方父母以及孩子可以继承,要求分割,需要帮助加我微信手机同号A律师
一、2020上海外牌限行新规上海市公安局2016年4月1日下午发布通告,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道路机动车流量,改善城市快速干道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4月15日起,每日7-10时、15-20时,对延安、沪闵等高架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
是工伤,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赔偿。一般在50到60万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工地上脑出血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人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工人投保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标准各省市略有不同。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你好,过户的时候你可以重新上牌。
如果是通过银行或正规的金融机构申请的车辆抵押贷款,还不上即使不要车,贷款不还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比如说逾期罚息、个人央行征信、逾期催收等;如果是不上征信的平台,那么就是损失一辆车的事情,不会有其他影响。不过,车辆抵押贷款所贷的钱一般都不及车辆价值,还不上不要车不划算。
医院医生如果有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完成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摘要】因患者李某某及家属诉有右肺中叶不张病史,为除外肺癌外院建议行纤支镜检查,入住被告x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要求纤支镜检查。活检后患者大出血经积极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结合司法鉴定意见,2019年4月9日法院经审理酌情认定x大学人民医院承担30%的损害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43711.1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关键词】医疗纠纷,适应症,气管镜检查,肺癌,大出血一.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