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区××村××号。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甲,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区××村××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张某甲相邻通行权纠纷一案,不服××省××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豫××××民再××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省××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豫××××民再××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再审判决无事实基础及法律依据。
再审判决主文部分载明“被告栽种树木的行为原告建房之,原告在建房时就应当考虑到出行的问题”。由于原告的宅基地坐落位置所限,上诉人也必然会考虑房屋整体规划、朝向、采光、以及最佳出行道路的选择为必要因素。
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在上诉人通行的道路上栽种在原告建房之前就认定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合法,再审判决缺乏法律依据及事实基础。
经再审法院多次判决均认定“原、被告房屋之间在村规划的道路上共有被告栽种树木17棵”并有上诉人村委会出具证明,但是村委会出具的协调意见是将树木移除,由上诉人对被上诉人进行补偿,要求移除树木是上诉人的合法权利,更不能因为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而要求上诉人向其进行补偿。
村委会作为基层民调组织不仅没有起到积极调解的作用,还对被上诉人侵占集体的土地的违法行为予以放任,甚至怂恿,由此而将一个简单的邻里纠纷推向了法院,也因此产生漫长的诉讼以及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
二、上诉人的请求合理合法。
在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以及结合再审法院多次判决的事实认定显示,短短的一段公共道路上,竟有17棵树木之多,这些参天大树已经严重妨碍了上诉人的通行。
作为生活必需品的房屋,除了一般遮风避雨、保暖休息等实用价值,更是获得安宁、踏实所必需之场所,其在社会中也更承担了生产、社交等更广泛的功能,本案中因被上诉人栽种的树木导致上诉人生产、生活中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无法通行由此给上诉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阻碍,也使其使用功能降低。
上诉人作为一个朴实的农民,举全家乃至两代人之力建造房屋,因被上诉人栽种的树木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甚至社会评价降低,也俨然超出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违法行为的容忍限度和容忍义务。
再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请求使上诉人的容忍义务加重,责任之苛刻,对合法权利保护不力,实为对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过度的保护。
三、再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
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被上诉人应当立即将涉案树木进行移除,不得妨碍被上诉人的合理通行权。
综上所述,再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上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相邻通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而不动产权利人通行时,不能影响他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
案情简介】李某房屋后门有一条村路出口,邻居王某在该路上垒砌了砖块,搭起了门架、挡雨棚,在路面上修建了围墙,使得该路严重受阻,难以通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在原告出入通行道路上故意设立的门架、围墙、垒砖等障碍物,恢复道路原状。王某则认为,原告李某家大门口有村道(水泥路面)与村里的主干道衔接,出入通行方便,原告诉请拆除的通道并不是原告生产生活的必经通道。【法官解读】相邻通行权的主张必须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柳某A与被告柳某B系富阳镇某村1组、2组村民,三人房屋并排为邻居。2013年被告拆除其后院建围墙,原告认为,被告的围墙占据历史通道,阻碍了原告大小车辆进出,被告不听原告劝阻,一意孤行,因此原告起诉法院要求拆除。被告委托何立武律师应诉。律师分析:一、相邻通行权要求阻碍的是当事人唯一通道、根据现有证据及客观事实,并不妨碍原告车辆通行。二、本案被告占据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从原告主体来说,
本案是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已经经过一审胜诉并生效,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将近四年时间无果的情况下,被告竟然通过向检察院提检察建议启动了再审程序,再审的判决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张某拿着再审判决书通过四处打听找到我,希望我帮他上诉,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上诉状我详细论述了再审判决及检察院提起的检察建议的荒谬之处,并申请法院进行实地勘验,二审开庭
你好,需要组织相关证据,拟定诉求,事实和理由,然后将材料向法院提交。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邻地通行权,又称“必要通行权”、“相邻通行权”,是指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一方必须利用相邻一方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取得通行等权利。●《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
一、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问题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也就是说,不动产权利人原则上有权禁止他人进入自己的土地,但
在民法中,为了保障居民间的友好相处,规定了相邻权,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犯。那么相邻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相邻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米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
一、通行权包括什么权利 通行权是通过他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的权利。包括:邻地通行权。即土地与公共道路无适宜通路,致使土地不能正常使用时,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过周围他人土地以达公路的权利。通行地役权。即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另一方土地上以某种特定方式通行,例如另外开辟道路。邻地通行权属相邻权。 二、通行权是什么 通过他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的权利。包括: (一)邻
公交车一般有优先通行权。国内很多城市在出行上都在强调公交车道路优先通行权。优先通行权,是指法律授予某些道路使用人以优先通行的权利,而限制他方同时使用道路或者要求他方承担避让的义务。实际上公交车的优先通行往往会有专门的专用道供其行驶。
因为有纠纷堵路一般不犯法,属于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
现实生活中,相邻权是为了邻居之间互相不侵犯对方应得的权益而设置的,那么相邻采光权有哪些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相邻采光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
一、通行权是什么权利 邻地通行关系是最常见的一种相邻关系,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调节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相互间对土地的利用,而对相邻不动产的权利的行使加以某种程度的限制,从而使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充分发挥其对土地的利用效用。 邻地通行权,又称“必要通行权”、“相邻通行权”,是指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一方必须利用相邻一方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取得通行等权利。 直接损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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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优先通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1款的规定,这类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期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2、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优先通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1款的规定,这类车辆在进行作业时,可以享有优先通行权,但有一个前提:不得影响过往车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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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指通人也指通车。邻地通行权,又称“必要通行权”、“相邻通行权”,是指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一方必须利用相邻一方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取得通行等权利。土地与公共道路无适宜通路,致使土地不能正常使用时,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权通过周围他人土地,其周围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则负有忍受通行的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
王先生是国有A公司的退休职工。1990年3月,A公司在驻地建造了一栋三层的办公大楼。自1990年3月起,王先生一直居住在该大楼内。2004年2月,王先生通过单位房改取得了该办公楼第三层的房屋产权。王先生一直从原通道进出。之后该办公大楼的第一、二层进行公开拍卖,B公司购得了该办公大楼的第一层和第二层。2006年8月,B公司又将购得的第一层和第二层转卖给了谢女士。2006年底,谢女士将王先生用于通行的
首先对于农村邻居间的公共道路到底留多宽是没有具体的条文规定的。一般是由村集体规划(例如在划分宅基地的时候两块宅基地之间的距离等。农村建房,相邻房屋间距没有定规,在土地紧的地方,那是屋紧挨屋建的,不允许留太多的空。要是土地情况不紧的,中间一般会留有一米宽的通道。如果两屋间是属于规划道路的范围,那就必须留出规划道路建设的宽度,其宽度多少就要看村委规划是多少了。若是你家与邻里屋与屋之间不属村道路规划范围